商铺要拆墙开辟出入通道小区业主认为占用公共区域 各方将协商解决此事
工人拆墙为商铺开辟一条出入通道,被其他业主叫停。南国早报记者 雷小琴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雷小琴)3月23日上午11时许,两名工人正在将南宁市澳华花园宏泰苑50号楼的一面围墙拆掉,以便让50号楼商铺业主覃女士出入。澳华花园的多名业主闻讯赶来,他们认为覃女士使用的通道占用了小区公共区域,制止了拆墙行为。
23日中午12时,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50号楼一间粉店旁的小区围墙已被打破了6平方米,剩下一些墙根未打破,此时工人已停止拆墙。通道大约有12米长,3.5米宽。小区的几名业主正在与覃女士争论。覃女士说,她2019年就购买了50号楼底层的一间商铺,当时开发商说,可以有一条通道通向鸡鸣路。当天,开发商请工人来帮她拆掉临街的墙,不料小区业主来反对。覃女士出示了一份开发商盖有公章的证明,上面写着“覃女士购买澳华花园50号楼20号商铺,该商铺由南宁澳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完善店面门口通道并施工,如有人为破坏要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看到,覃女士购买的20号商铺位于50号楼一层,但朝向并不向着鸡鸣路,而是向着小区内,确实造成无法进出商铺的实际困难。宏泰苑业主韦女士认为,宏泰苑有700多户,公共区域本来就少,现在开发商帮商铺业主覃女士开一条通道从商铺通往鸡鸣路,占用了小区约40平方米的公共面积,业主表示反对。在场的几名业主也说,开发商这样开设一个通道,不仅占用了小区的公共区域,而且还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据了解,去年开始,开发商就已预留了商铺开设通道的位置,今年3月初开设通道后,业主强烈反对,一些业主凑钱将通往鸡鸣路的通道用围墙封了起来。但墙壁的灰浆还没有干,开发商又请工人来把墙打掉了。
南宁市公安局腰塘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进行调解。民警让商铺业主覃女士出示商铺的红线区域图,覃女士称图纸在开发商处。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蒋爱兵律师认为,小区公共用地属于所有业主所有,征用小区内公共用地必须依法征求所有业主同意。如果之前没有道路规划,这种行为属于侵占小区公共部分,可以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出面管理,敦促开发商、商铺业主立即停止侵占行为,尽快恢复原状。
南宁澳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孝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暂定于3月26日召集覃女士、宏泰苑业主、物管、社区和开发商一起召开协商会,商讨商铺出入通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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