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办审批手续就盖售楼部? 南宁一小区的违法建筑物被拆除
南宁青秀区执法部门对开发商违建的钢结构建筑进行拆除。 南国早报记者 雷小琴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雷小琴)开发商在自己开发的小区内建售楼部、样板间,未办审批手续就开工,这是违法行为。12月10日,南宁市青秀区整治“两违”综合执法组依法对百花岭路东方尊府小区一处在建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今年11月中旬,有市民向青秀区相关部门举报称,东方尊府小区内建起了钢结构建筑,可能是违法建设。青秀区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核实,发现东方尊府小区开发商未办理审批手续就在小区中央的空地上搭建钢结构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建成后拟作为小区的售楼部或样板房使用。执法人员依法向违建业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对业主进行宣传教育。由于该违建业主拒不停止施工,青秀区整治“两违”综合执法组于11月19日对该处违建进行了强行制止性拆除,迫使违建业主暂停施工。然而,没过几天,该违建业主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继续抢修抢建。
为制止违法当事人突击抢建,12月10日,青秀区整治“两违”综合执法组对该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在钩机的作业下,违建的钢棚顶应声倒下,两侧的混凝土墙壁也被一一拆除。
青秀区整治“两违”办提醒,开发商在自己开发的小区内开展建设,也需要提前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不能存在先建再批的侥幸心理。对于违法建设,执法部门将会依法拆除,届时,业主搭建建筑产生的各种费用也会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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