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个月查处酒驾1644起 5人因二次酒驾同一天被拘留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李斐振)年关将至,南宁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12月4日下午,南宁交警部门将二次酒驾的刘某某等5人集中送至南宁市拘留所拘留。
据介绍,2017年3月28日晚,刘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南宁市高新大道被南宁交警支队八大队查处,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然而,刘某某没有吸取教训,恢复驾驶资格后,于今年11月22日晚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八大队查获。经检测,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达32毫克/100毫升,属于二次酒后驾驶。
12月4日,交警八大队将刘某某及另外4名二次酒驾的当事人集中送至南宁市拘留所拘留,其中,他们最长的将面临10日的拘留。
“二次酒驾是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属于不知悔改的类型,法律上对这种行为会予以严厉的处罚。”南宁交警八大队事故民警卢韦龙表示,二次酒驾会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
据南宁交警部门介绍,年关将近,各种聚餐应酬多起来,酒驾现象有所抬头。为了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段时间以来,交警部门采取“白+黑”“五+二”以及“子夜行动”等模式,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据统计,仅今年11月,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涉酒驾1644起,其中,酒驾1416起,醉驾228起。
就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市民务必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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