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对兄妹被砍伤后家庭陷入困境,检察机关积极为受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 突遇横祸伤害深 司法救助暖人心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罗利艳)两个孩子被人砍伤,一大笔医药费让经济不宽裕的家庭陷入困境;交通事故致1死1伤,肇事者却无任何经济赔偿……12月1日,南宁市检察院和兴宁区检察院联合举行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仪式,为两个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
去年4月20日,南宁17岁的小杰(化名)骑电动车搭载5岁的妹妹出行,在经过兴宁区五塘镇永宁村那昔坡农场时,小杰被李某辑(已判刑)手持镰刀砍伤左手手指、手臂及两边脖子,造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妹妹左肩受伤,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今年6月10日,小杰母亲李女士向兴宁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检察官调查发现,李女士上有年迈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3个未成年子女在读书,家里主要依靠其丈夫打零工维持生活。案发后,家里已为两个孩子花费3万多元医疗费,本不宽裕的一家一时陷入困境。尤其是小杰,自幼想当兵,左手被砍伤后梦想破灭。为弥补申请人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兴宁区检察院主动联合南宁市检察院对李女士一家开展救助,两级检察机关为李女士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
今年5月11日,在兴宁区昆仑大道嘉和城公交车站前的人行横道上,南宁市民吴先生和孙子吴某豪被农某伟(已判刑)驾驶小车碰撞,吴先生受伤,吴某豪经医院救治无效于当日不幸身亡。农某伟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案发后农某伟无任何经济赔偿。
这起车祸致吴某豪死亡、吴先生住院治疗,吴先生一家陷入经济和精神双重损失。兴宁区检察院知情后,立即主动联系吴先生儿子,迅速核实家庭情况,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同时主动联合南宁市检察院,两级检察院共同为吴先生争取到司法救助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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