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背后的成因先得解开
卓木袅
据《南国早报》报道,11月27日,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南宁的邓某尚等3名男子被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分别判刑,3人还被判购买12989尾鱼苗及36.68公斤成鱼,在执法部门的监督下增殖放流。
今年5月,三人在八尺江上非法电鱼,共获得9.17公斤鱼。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环保组织为倡导人们拒绝野生动物制品提出的这句口号非常经典,但放到非法捕杀野生鱼类这件事上,“杀害”往往不只因为“买卖”。
先看此次3名男子为何电鱼,新闻报道其原因只是“闲来无聊”。同样针对八尺江,去年就有网友留言南宁市长邮箱,反映电鱼情况,相关部门查办后在答复中也指出:“仍有不法分子受暴利驱使,不断以身试法。”
再看各地打击电鱼的新闻,各种需求令人瞠目结舌:“改善伙食”“家里来亲戚想吃野生鱼”“没吃过十种以上的野生鱼就算不上本地人”……如此种种,构成了电鱼背后的鱼需多样性,交织成了错综复杂的电鱼利益网。
这个鱼需之结,不仅仅涉及经济牟利,还有餐饮习惯、风俗风气、地域炒作等多方面因素,也正是这个鱼需之结,最终推动很多人铤而走险。
解开打击电鱼陷入“水上游击战”之困局,离不开源头打击和防控。既严厉打击电鱼非法行为,也正视这一现象中隐藏的合理需求。疏堵结合,把这电鱼背后的鱼需之结解开,方有实效。
比如,在百色市澄碧河水库,把严禁电鱼列入村规民约,推动村民对食用野生鱼说不,从风俗风气上防控电鱼。又比如,在四川绵阳市,一方面严禁捕捉、销售、加工江河野生鱼类,另一方面找到野生鱼类需求的替代品,扶持有资质的养殖企业养殖活鲜鱼虾供应市场。
问题出在哪里,就要解决哪里的问题,这本就是河湖长制履职尽责应做之事。很多地方强化生态源头治理,采取了对电鱼设备的生产、销售实行“一条龙”管理等措施,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如何引导需求,也同样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找到电鱼现象背后的问题,仔细辨别、善加引导、精准治理,从微观层面拿出更符合生态保护实际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更有助于从根源上杜绝非法电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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