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滴答”漏水6年 楼下住户有家不能归 律师:业主有权要求楼上住户停止侵害
杨女士家客厅墙壁发霉卧室墙壁上有一大片霉点
见习记者 黄露
“楼上从2014年开始往下漏水,我们自己花钱修过几次,但还是在漏。”11日,家住城中区滨江西路7栋6楼的杨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公众号:liubaoweiquan)反映,楼上漏水导致她家墙壁发黄发霉,她多次找楼上房东协商修补均无果,现在她是有家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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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卧室墙壁发霉
与楼上房东协商修补无果
8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滨江西路7栋,看到该栋楼共有8层。在6楼杨女士家中,记者看到除了常见的厕所天花板漏水外,杨女士家客厅和卧室的墙壁上有大片霉点,多处天花板粉刷层开裂。“楼上改造成了员工宿舍,他们在每个房间都加装了水管管道,水长期往下漏,才导致我家客厅和卧室墙面都发霉。”杨女士表示这是她在楼上亲眼所见。
杨女士家第一次出现漏水的情况可以追溯到2014年。“2014年天花板开始漏水,我们自己花钱修补了几次,但每次都挺不了多久,最可怕的是2016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们正在睡觉,水就从天花板往床上滴,那个晚上我们只能在宾馆度过。”由于被漏水问题长期困扰,杨女士和爱人从2017年起只能借住在儿子家里。
杨女士告诉记者,这栋楼漏水的不止他们一家,但在去年一项改造工程完工后,其他家的漏水情况都得到了改善,于是他们便想再次搬回来住,没想到前几个月回来一看,屋子里到处发霉,根本没法住。“我们上楼敲过门,但是里面住户说要找房东,近期我和房东联系过几次,她说要来看却一直没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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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由房主亲戚代管
记者试图敲开楼上住户的门,却无人应答。随后记者按照杨女士给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她口中的房东吴女士的电话,在电话里,吴女士告知记者,她是房主的亲戚,房子暂时由她代管,房子的确出租给了别人。对于漏水问题,吴女士则表示:“房子太旧了,楼上也在往下漏,都是我们自己花钱解决的。”吴女士表示她人在南宁,暂时无法回来。
除了杨女士家,这栋楼还有其他家也出现过漏水的情况,住在5楼的一位阿婆指着她家厕所天花板无奈地说:“以前我们家厕所天花板和水管都漏水,厨房也漏水,是我自己花了几千块找人修补好的。”记者注意到,这位阿婆家的客厅墙壁完好无损。阿婆还告诉记者,以前楼上好几户家里都漏水,但是现在基本都修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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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社区:会尽快联系楼上房东协商
由于杨女士所在小区没有物业,她已经在一个星期前把情况反映给了青云社区,但还未得到回复。随后,记者来到该社区,该社区负责综合治理和调解的刘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也只有通过杨女士拿到吴女士的电话,他们会尽快联系吴女士。
律师:杨女士有权要求楼上住户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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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之规定,楼上住户因房屋改造导致水管渗漏造成楼下住户杨女士房屋厕所天花板漏水,客厅和卧室墙壁发霉,天花板粉刷层开裂,杨女士有权要求楼上住户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杨女士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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