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开庭审理李庄浩受贿案
本报南宁讯日前,南宁中院开庭审理玉林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庄浩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2019年,李庄浩利用其担任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为多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司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07.62万元;2009-2017年,李庄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收受黎某某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5.4万元,纵容黎某某等人大肆非法开采河砂,致使黎某某等人逐渐垄断、控制河砂价格,壮大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孙晓梅谢李章)
新闻推荐
中考成绩出炉,今年二中三中拟招3888人 排3865名前读二中三中概率大
本报讯(记者黄颖)8月8日,南宁市市区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等级公布。按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分数划定原则,市区中考考生...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