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检讨书
2020年1月7日,我公司未严格履行与南宁供电局签订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安全协议》,在进行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01标土建4工区金象大道站A出入口土方工程项目施工时,未达到相关防护措施要求,致使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与电力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造成10千伏沙荣923线电力电缆设施受损毁,引起供电网络故障,给社会生产、群众生活秩序带来不良影响,并危及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由此给南宁供电局和人民群众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我公司在此登报检讨,并郑重承诺:在今后的施工作业过程中认真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广西峻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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