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台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一小时
5月8日晚,南宁市一名四年级学生在家做作业。 网友“哆啦A梦”供图
南国早报记者蒋晓梅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精神,近日,南宁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印发了《南宁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
1不得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学校可通过家委会监督各班科任教师落实减负情况。
除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统一开展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加以科学规范,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
严格规范学校层面考试,考试命题科学合理,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和增加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小学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2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方案》指出,要规范教辅用书,严格手机管理。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一教一辅”原则,从南宁市教辅材料推荐公告目录中为学生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自愿选用和购买。市级推荐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鼓励学校建立学生弹性离校制度,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内容,让学生通过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发展能力、提升素养。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3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个小时
《方案》还对家长提出了要求。家长应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生活、学习、锻炼习惯,鼓励孩子每天进行一小时户外锻炼,培养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文明健康上网。
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家长应注重言传身教,多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
4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方案》还要求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组织或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公平原则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对“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进行坚决查处。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有条件的地方应以财政投入为主,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5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方案》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了规范。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未经审批登记、不按要求备案、违规培训、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由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坚决纠正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机械训练等不良行为。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杜绝培训机构培训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禁培训机构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非经审批的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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