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就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发出通知 继续暂停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
今报南宁讯(记者罗暘)按往年惯例,“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前后,广西各地会出现祭扫高峰。近期不少市民都很关心,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是否开放?3月18日晚,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该厅已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区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以及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葬等群体性活动。
《通知》明确,除继续暂停公墓等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的祭扫服务和相关群体性活动外,对办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或安葬业务等保障服务的,也要限定人数,并需佩戴口罩,接受测温、扫码出入登记等检查。
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一旦出现疫情,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清明期间暂时不能到墓园祭拜先人,如何寄托哀思?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当地殡葬服务机构开展集体公益代为祭扫活动,加快建立网络祭祀平台,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同时,探索网上缴纳或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群众现场办理业务人数。积极推广为群众开展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服务,在严格收费管理前提下,可根据群众需求拓展相关的代理服务项目。
对此前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海、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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