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0多万元买房苦等数月房子已在他人名下 目前当事人正在跟开发商进行协商,尚无处理结果
付款数月,梁女士名下却查询不到签约备案信息。 南国早报记者 蒋文跃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2019年10月,南宁市民梁女士看中了望州路一楼盘的一套商品房,当月交付了60多万元购房款。钱付完后,她却迟迟未拿到购房合同,直到今年3月,她查询发现该套房子已登记在别人名下。2020年3月16日,涉事楼盘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对梁女士表示,公司正在处理此事,他们会尽快将她的诉求上报领导。
梁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国庆节,她和家人外出看盘,看中了江宇世纪公馆一套112平方米的房子。几天后,梁女士向置业顾问交付3万元定金,并按照约定于同月17日到销售中心交首付款。
据梁女士出具的认购协议书和收据显示,包括购房款、维修基金及装修费用在内,她总共交付60多万元。她表示,交款当天,置业顾问拿出购房合同让她签字,但对方未当即盖章,而是说等银行放款后才能提供合同。“我心想,合同没有盖章是没有效的,带回去没有用,当时也就同意了。”
之后,她多次询问置业顾问合同签订事宜,对方每次都答复相关手续还在审批中。3月初,梁女士再次催问,这一次置业顾问却告知她,房子已被用作在建工程抵押。经咨询得知,购买在建抵押的房屋有风险后,梁女士立即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此套房子已由他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她的名下查询不到签约备案信息。
“为此,我询问置业顾问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也不清楚。”梁女士告诉记者,目前该置业顾问已离开江宇世纪公馆营销中心,最后一次联系中,对方让她直接去找开发商。
3月16日,梁女士与家人来到上述楼盘开发商营销中心进行协商。营销中心主管李女士表示,开发商在请代理商进行房屋销售,已明确告知该套房屋存有瑕疵,应告知客户相关情况,经客户同意才能售卖或办理手续。“现在梁女士对我们说没有收到告知,如果属实,是管理上存在漏洞,我们也会追究他们的责任”。
协商中,梁女士提出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精神损失费和房价涨幅差价等要求,李女士表示,此前,他们向梁女士提供了换一套房和给予折扣的解决方案,但未得到对方的同意。接下来,他们会将梁女士的诉求申请报给公司领导,由后者给出下一步解决方案。“正常来说,三天左右就能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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