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状告第三者男子与前妻讨回10万元

南国早报 2020-03-11 14:07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南宁男子严某婚内出轨恋上女子小黄,并先后转给小黄14万余元。之后,两人分手。严某和妻子也离了婚。不久,他与前妻联手将小黄告上法院,要求小黄返还14万余元赠与钱款及利息。近日,双方达成和解,小黄返还严某和前妻10万元。

2015年3月,已有家室的严某经人介绍认识了90后单身女孩小黄。尽管小黄不在南宁上班,但两人很快展开了异地“地下恋”。为追求小黄,严某多次通过微信及支付宝给小黄打款14万余元。

严某出轨被妻子察觉。2019年上半年,严某与小黄分手。2019年8月,严某与妻子也离了婚。

2019年10月,严某联合前妻,持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和阿里旺旺聊天记录,将小黄告上了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要求她偿还借款14万余元及利息。

由于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在该案审理期间,严某和前妻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小黄返还严某赠与的钱款14万余元。

今年春节前,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黄分4期返还严某及其前妻共10万元。

据法律人士介绍,根据《婚姻法》规定,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要求返还。

在该案中,严某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并不构成“善意取得”,严某的赠与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应当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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