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花样”体罚员工 不是企业内部私事

皖北晨刊 2019-12-11 15:50 大字

□丁家发

据报道,在城市主干道上,有一排赤裸上身、只穿内裤的男子站在寒风中,有人在旁边训话,有人拿着棍子打屁股……日前,有市民发来几段视频,称这是南宁市一家公司对完不成任务的员工进行“花样”体罚。

员工没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内部合法的规章制度,企业给予扣罚工资等适当的经济惩罚,本也无可厚非。然而,一些企业主为了惩罚没有完成任务的员工,竟然变着法子“折磨”员工。如此践踏人格尊严的侮辱式“花样”体罚,不是企业内部的私事,已经逾越了法律红线涉嫌违法。

我国《劳动法》第9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上述做法已不是企业内部的私事,而是违反劳动法规的典型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等应当及时介入,追究违法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如今,不少企业主或管理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他们漠视员工合法权益,对体罚员工仍乐此不疲。殊不知,如此做法,可能短期在一定程度上能“刺激”员工想办法完成任务,但长期来看,这样的企业很难留得住员工,企业发展就失去了人力资源的支撑和保障。

此外,员工遭遇体罚时也要敢于说“不”,并及时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总之,不能让企业“花样”体罚员工再任性下去。

新闻推荐

法大副教授吴丹红代理劳荣枝案 “还有谜团未揭开”

劳荣枝二哥的委托书。?截屏图2019年12月11日,澎湃新闻从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处了解到,日前他接受了劳荣枝二哥的委托,...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