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时被送养到亲戚家如今可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何女士问:我是南宁市某单位退休职工,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的农村,当时农村条件艰苦,亲生父母把年满5岁的我送养给南宁的亲戚,就是现在的养父母。2018年亲生父亲去世,今年8月亲生母亲去世,他们留有一栋四层的自建房,还有将近七万元存款。对这些遗产,我是否享有继承权?
林剑律师解答: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生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不能作为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但是,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给养子女适当分配其生父母的遗产。
12月30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新闻推荐
独居老人苏阿姨在台上感谢八桂义工。南国早报记者王世杰摄南国早报记者王世杰实习生李书明12月28日至29日,广西八桂义工协...
南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