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情,更应善待生命尊严
阅川
据《南国早报》报道,12月14日,北流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一老人连遭3辆车碰撞致身亡,但驾驶员都选择逃离现场。21日,北流警方发布信息称,已将两名肇事嫌疑人抓获,目前仍有一名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在逃。
短短5分钟内,独行老人遭遇夺命连环撞。令人发指的是,3名肇事车司机竟无一例外地选择了逃之夭夭。
悲剧本可以不必如此惨烈。保存下来的交通摄像视频显示,在第三次被撞前,老人用手臂支着路面,似乎想站起来,却再次被驶过车辆撞倒。寒夜里,黑暗似乎把人性中的懦弱与阴暗都激发出来了——在那段乡村公路上,一个人的生命尊严与几个人的人性良知,都被飞驰而过的车轮碾压粉碎。
唯一令人安慰的是,警方接警后及时跟进侦查。据称,目前3名肇事嫌疑人中已有两人归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随着车辆的激增,今天的交通安全关乎人人安危。车祸本无情,但尽最大努力对伤者进行及时救助,却是当事人责无旁贷的义务。正因如此,新交规加大加重了对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伤者未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可以说,发生交通事故不得逃离现场,已成为一个法律常识和社会共识。它编织起车祸发生后的第一张安全网,捍卫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每一名遭遇车祸的伤者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也是这张安全网,让人们常常感受到车祸无情人有情。同样是车祸,近些年来,被刷屏的常常不是惨烈的现场,而是生命救援的一个个暖心瞬间:去年8月30日,南宁市桃源路区医院门口发生的严重车祸,牵动了南宁一座城,众多市民纷纷到医院主动献血;去年9月,柳州街头一名老太太车祸受伤,赶到现场的民警立即“公主抱”将老人抱至安全区域;今年8月21日,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在事故现场的市民纷纷自发配合救援,合力抬起事故车辆,解救被压在车底下的伤者……
冷暖对比之下,发生在北流的这起惨剧,才如此刺痛公众的神经。3名肇事者中,哪怕有一个停下来加以救助,被撞老人都可能得到一线生机,不至于如此撒手人寰。
车祸猛于虎,生命最珍贵。尊重生命,善待他人,安心一生。车祸不幸发生时,愿每个生命得到尊重和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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