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报案、起诉……消费者用尽办法,却还是难以挽回损失 健身房“跑路” 维权咋这么难
南宁中倍力美健身中海店11月初已关门,此后多日,店面招牌晚上还亮着灯。
关注南宁健身房“跑路潮”之维权篇
南国早报记者赵劲松蒋文跃文/图
遭遇健身房“跑路”后,一些办卡会员往往抱团维权,如组建维权群、通过各种渠道寻找股东、求助媒体、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以求挽回损失,但往往维权成本较高,成功案例也少之又少,不少消费者干脆选择忍气吞声认栽,眼睁睁看着健身卡变成废卡。种种维权途径为何难以奏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1热闹过一阵子维权群也安静了
今年9月,在南宁朝阳广场开店的韦新(化名)在朋友推荐下,来到南宁中倍力美健身水街店办了一张价值1700元的两年期会员卡。月底,健身房推出促销活动,她又购买了20节总价4600元的私教课。
10月17日,该健身房张贴通知宣告暂停营业,会员们组建了数百人的维权群。维权群里,大家各抒己见,有的牵头搜集办卡和购买私教课的资料,有的反馈律师的意见,有的贴出健身房老板的个人信息,也有人并不看好维权,更多的人在抱怨中观望。
健身房闭店当天,有会员和教练去到健身房把器材扛回家以减少损失,韦新和一些会员则在教练的带领下去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当月底,有工作人员告知他们,由于涉及人数较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韦新还和其他会员致电市长热线反映情况。截至目前,相关部门还未给出实质性答复。“两个月过去了,大家也发现这些路都走不通,心灰意冷。有些人觉得钱也不多,折腾下去也没什么效果,维权群也慢慢安静了。”她说。
去年,谭女士在南宁思迈健身馆办了年卡。今年10月中旬,健身馆突然闭店停业,她和几十名会员搜集好付款凭据、会员卡等材料,去到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工作人员指导他们填写资料进行备案。没多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健身馆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通知健身馆负责人在约定时间到场进行调解。健身馆老板曾委托他人到场协商,但未就会员退款达成一致。
一度有人在维权群里放出消息,说附近一家健身房有意接收他们,大家纷纷跟帖填写联系方式。几天后,确有健身房工作人员给他们打来电话,“但他们是来打广告的,让我们过去办新卡。感觉又被人忽悠了一次”。
2“跑路”前还圈走一笔钱为何拿商家没辙
一般来说,消费者遇上健身房关门或“跑路”,可通过以下几种维权途径: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涉嫌合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处理流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会安排执法人员到实地走访调查,对仍在经营地址的商家,将约谈其负责人,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于已经失联的商家,及时告知消费者调查处理情况,并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引导消费者走司法途径挽回经济损失。记者得知,今年1月至11月15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约谈健身企业17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健身企业12家。
现实操作中,调解协议的约束力有限。今年9月,位于南宁虎邱综合农贸市场的强迪健身会所,被曝出突然关门疑似停业。会员向兴宁区市场监管局秀厢工商质监所投诉,执法人员多方联系,促成健身会所老板与会员面对面调解。健身会所老板当时承诺设法恢复营业、对所有会员卡(私教课)有效期延长两个月,若违约无条件退款。但最终健身会所还是闭店,会员们的退款诉求悬而未决。
对于“跑路”事件,最让消费者们不满的,是一些健身房老板或股东明知健身房已无法提供正常健身服务,仍隐瞒事实,有计划地搞低价促销活动,在“跑路”之前再圈一次钱。还有的健身房在出事前有预谋地更换店名或老板,前一任老板卷款跑路,接手的老板面对退费要求,便会拿出“跑路与他无关”的说辞,把消费者给挡回去。很多消费者认为,这些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据了解,南宁健身房“跑路潮”发生以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将两件涉及会员人数多、发行预付卡涉案金额大的健身房“跑路”群体性投诉,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记者近日采访相关人士得知,就健身房“跑路”行为的定性问题,办案部门认为仍然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范畴。刑事犯罪的认定,需要找到行为人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实施的证据。消费者提到以涉嫌合同诈骗进行刑事立案,目前警方很难搜集到有力证据,去证实健身房老板开店或闭店前吸收会员存在诈骗的预谋。
3起诉后赢了官司却遭遇执行难
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大部分消费者针对健身房“跑路”而维权的最后途径。
消费者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交钱办卡的健身房“跑路”后,她和朋友咨询过律师朋友,对方听说他们每人交费也就一两千元,当即劝他们放弃维权。这名律师朋友说,提起民事诉讼虽然省事,但这类案件每人情况不同,需单独起诉立案,律师费和诉讼费先不说,即便赢了官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拿回损失的概率也不高。
今年初,南宁消费者吴先生和几十名会员收集好材料到法院,起诉“跑路”的健身公司,胜诉判决下达后,他申请强制执行,如今他依然在等法院的通知。“能不能拿回钱,说实话希望不大。这样做,让‘跑路’的老板变成‘老赖’,也只当是出了口气。”他说。
2019年,江南区法院受理了一批因健身房停业要求退回会员卡费的案件。去年,会员们在位于淡村的中越健身俱乐部办理会员卡和购买私教课。同年12月,俱乐部关门停业。之后,俱乐部提出安排会员转至另一家健身房,但部分会员要求退费。
会员们向江南区福建工商质监所投诉,工商质监所召集会员代表与健身公司法定代表人召开协调会,取得的协调内容为:因中越健身自身亏损的原因,不能提供有效的服务,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的要求;中越健身与消费者未能达成退款要求,因市场监管部门无强制执行资格,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在投诉案件未处理完成之前,将严重缺乏诚信的中越健身划入经营异常名录。
今年1月,100余名会员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查询得知,系列服务合同纠纷案均已作出判决,判决内容主要为:会员与健身馆服务合同于健身馆停业当天解除;按照已服务时间和课程结算,判令健身馆退还剩余服务费和培训费。
该系列案件的执行情况如何?江南区法院执行局的韦法官12月13日向记者介绍,法院立案受理后,他们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材料及传票,并依法开展调查。经调查得知,该健身俱乐部实际已不经营;场地内设备已搬空;通过对俱乐部名下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亦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主要负责人不配合执行。
执行干警调查公司架构和股东出资情况,依法裁定追加另两名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随后,干警们分别赶赴两人老家开展调查,通过做家属思想工作、张贴征集线索公告,取得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的配合,成功查扣其名下的一辆小车。目前,案涉车辆拍卖程序已经启动,车辆拍卖所得将用于兑现该系列执行案部分被申请人的执行标的款。
“虽然不足以让申请人追回所有损失,但就目前的健身房‘跑路’案执行困局来说,也算有了一点突破。”韦法官解释称,与其他执行案件类似,健身房服务合同纠纷案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首先是找人难,健身房“跑路”,老板或实控人销声匿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突破难度大;其次,一些被执行人在健身房倒闭前,已将财产转移,即便人能找到,但名下无财产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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