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针对地铁口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整治 地铁口乱停车将面临“罚款+拖车”

南国早报 2019-11-19 15:59 大字

11月11日,执法人员针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 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供图 地铁站出入口附近的温馨提醒。 南国早报记者 黄占玲摄 扫一扫 看更多图片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占玲)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放在地铁口附近,取车时,却发现找不到了,不一定是被偷了,也可能是因为违规停车,被交通部门拖移了。11月18日上午,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对地铁口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整治,据悉,地铁口周边15米范围内,停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或者共享单车,属于违规行为,车辆不仅面临最高500元罚款,而且还会被拖移。

当天上午,记者在地铁3号线东葛路站C出口看到,有市民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地铁口广场内,执法人员见状,将共享单车移回规定停放线内。在该地铁站D出口,记者看到有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过道上,执法人员当即对违规停放车辆张贴《温馨提示》,提醒车主按规定停放车辆。

“今天情况相对好转,上周东葛路站B出口几乎摆满了电动车。”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周健称。11月11日,执法人员在整治地铁3号线东葛路站的违停放车辆时,将15辆违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拖移。

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前广场、出入口和通风亭周边15米范围内存放危险化学品、堆放杂物、乱停车辆、擅自摆设摊点以及从事其他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活动,对多次不听劝阻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违规者将面临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除了罚款外,违规停放的车辆还会被执法部门拖移。市民如需了解地铁口违规停放车辆被执法情况,可向地铁值班人员进行咨询,或者前往地铁服务窗口领取《代履行决定书》,办理相关手续和缴纳罚款后,才能将车辆领回。

据统计,今年1月1日至11月14日,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南宁各地铁口周边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77起,其中,地铁出入口禁停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两轮车辆共98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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