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帮忙“精养”信用卡?被透支要贷款“填窟窿” 南宁一公司入职必须办信用卡交给公司托管,律师表示该行为已涉嫌违法违规
星之海公司大门紧闭。 南国早报记者 王斯摄
南国早报记者王斯
南宁一公司要求新入职大学生办信用卡交给公司“托管精养”,并承诺每月持卡人能获得几百元的理财收益……这样的“好事”让大学刚毕业的小苏碰上了。但小苏从该公司离职后,却频频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原来,原公司帮他“精养”的信用卡已逾期不还。10月24日,记者走访发现,与小苏有同样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大约有20多人,而帮他们“养卡”的公司——广西星之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大门紧闭。
事件回顾
“精养”的信用卡被透支,只得贷款“填窟窿”
“当时公司以大学生创业平台的名义招聘,说日后会有投资项目,想投就投,不投也行。所以,当初与公司签订‘信用卡精养托管协议’时,我并不担心拿不回钱。”说起这段被“养卡”的经历,小苏后悔不迭。
小苏告诉记者,去年10月初,经朋友介绍,他到广西星之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之海公司’)上班。当时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必须办理信用卡,并交给公司支配,离职一个月后,归还所有信用卡及欠款。为此,双方还签订了《员工信用卡精养托管理财协议》。
在该份协议中记者看到,双方的托管周期为一年,员工将其名下的信用卡委托给星之海公司“精养”,公司负责每月刷卡消费,提升额度。在使用期间,公司会给员工支付一定的理财收益金。
小苏说,刚开始他办的信用卡每月的收益金有200元左右,后期办的信用卡多了,每月的收益金有400多元。
今年6月,小苏从星之海公司辞职。9月,在广州上班的小苏开始频频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因为担心星之海公司逾期还款会给自己带来信用污点,小苏贷款近6万元,还清了4张信用卡中的所有欠款。
国庆节后,小苏专门请假回到南宁,从星之海公司拿回了所有信用卡。小苏和有同样经历的几名同事认为,该公司涉嫌诈骗,但辖区派出所民警告诉他们,他们是自愿将信用卡给公司使用,只能算是民事纠纷,想维权只能到法院起诉。
记者调查
公司称经营困难,会分批还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20多人和小苏一样,让公司帮“养卡”以提高自己信用额度,认为这对以后买房、买车等贷款都有好处。目前,他们已成立催债维权群。
10月24日,记者来到在南宁市金湖路一写字楼办公的星之海公司,发现该公司已大门紧闭。记者打通了该公司总经理余某锦的电话,余某锦承认,公司经营确实出现了危机。
余某锦说,公司创立之初是想打造大学生创业平台,因此招聘员工时就设定了条件,要求员工入职必须要办理信用卡,并交给公司托管“精养”。
“我们当时考虑员工创业需要第一桶金,提高信用卡额度,可以让员工以此入股,参与公司项目。”余某锦说,原计划前期员工的信用卡由公司托管,等项目成熟后就由员工自己打理自己的信用卡,大家一起来创业。但由于项目有风险,便一直未让员工参与。
余某锦坦言,公司在运作中缺乏经验,导致现在收支不平衡,目前该公司已经遣散员工,并准备搬离现有办公地点以降低成本,对拖欠员工信用卡中的费用,他们会想办法分批补上。
律师说法
“精养”协议已涉嫌违法,求职勿急于求成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张庆兴律师认为,公司签订协议帮员工“精养”信用卡,已涉嫌违法违规。根据相关信用卡使用要求,禁止将自身所持有的信用卡非正当性的交由他人使用。该事件中的托管养卡行为,虽未明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却涉嫌恶意串通虚假消费,以求信用卡可以快速提额的目的,实际对发卡行造成一定的损害。
张庆兴律师表示,星之海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诈骗。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本意应是公司代员工“养卡”。但该公司所谓的“养卡”,是为了走流水以达到增加信用卡额度的目的。“养卡”的资金应该是“专款专用”,对所刷出的资金应当用于归还当期欠款,但该公司借名“养卡”,实际却真实消费和套现了员工的资金,并且无法正常还款。该公司是以此为幌子,达到套用员工信用卡资金的目的。
为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张庆兴律师建议,员工可以根据约定解除双方的协议并收回信用卡,为防止因无法还款影响到自身的征信问题,可以考虑先行筹集资金向银行还款,还款后,再另行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公司追偿。
“该事件的发生,源于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涉世未深,缺乏社会经验,并且急于找工作。”张庆兴律师提醒,勿为公司承诺给予每个月几百元的蝇头小利签订风险性极大的协议,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非分要求,甚至违法要求要坚持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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