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诉席上谱写女检察官风采
“7·13”涉黑案庭审现场,谭莹(右)宣读起诉书。 (梁付摄)
本报记者朱新韬通讯员黄建业喻登先赵艳妮
每一名法律人,都怀一份初心。每一名公诉人,都担一份使命。
在西乡塘区检察院有这样一位公诉人,在办公台前,她认真钻研、默默付出;在公诉席席上,她沉着冷静,不卑不亢。她就是西乡塘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代理部长谭莹。
今年年初,谭莹承办了“7·13”苏卢村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团伙触犯法律罪名多,社会关注度较高,谭莹自感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从接到公诉任务的那一天开始,谭莹与专案组其他成员提前阅卷、了解案情侦办进展情况。针对公安机关在办案时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她与专案组其他成员引导侦查,充实证据,在上百卷的卷宗和几百万字的书证材料中梳理出每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今年6月10日9:00,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法庭内,清脆的法槌响起,审判长宣布:将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容留卖淫罪,窝藏罪,行贿罪的李某和、李某等75名被告人押上法庭。公诉席上,谭莹和专案组成员一起,依法对该黑社会犯罪团伙所犯罪行提起公诉。
在“7·13”专案组7名公诉人中,谭莹是唯一女性,在开庭候审前,西乡塘区检察院决定由她来宣读50多页的起诉书。谭莹调整心态,声音洪亮地在43分钟内宣读完50多页的起诉书,全程“零”差错。
在审查起诉阶段,谭莹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身体长了一个肌瘤,需要做切除手术,术后必须静养,但谭莹还是选择继续奋战在扫黑一线。从早上8点到晚上10点,连续作战20天,直到开庭的第七天,谭莹实在扛不住了,突发晕眩,被紧急送到医院治疗。但她在病床上只休息了两天,又毅然回到了法庭继续参加庭审公诉。最终,西乡塘区检察院以翔实的证据链完成了该犯罪团伙指控罪行任务,庭审之初以种种理由狡辩的被告人最终认罪伏法。谭莹和专案组成员默契配合,法律程序严谨规范,出色圆满地完成了庭审任务。
“办案中,检察人员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到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我们一刻也不能松懈。”谭莹认为。8年来,她表现出色,交出了一份份优秀的“答卷”,展示了女检察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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