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回家房子被浸 业主索赔遭到拒绝 物业认为自身处理流程合理,建议业主聘请专业机构探测

南宁晚报 2019-09-13 02:02 大字

马女士比画墙角曾经被水浸的水渍

■本报记者 陆增安 文/图

“房子住了大半年一直好好的,自从物业把门外的通道挖开后,房子就漏水被浸泡了,新铺的木地板也拱了起来。”近日,家住良庆区博艺路江悦蓝湾小区的马女士踫到了烦心事,她认为小区物业对此事的处理态度存在推卸责任。昨日上午,物业及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与马女士多方现场协调处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问题得不到解决。

业主 房子浸水木地板被泡拱起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马女士家中,看到她家门外通道的几块地砖已经被挖开,露出几条裸露的水管。屋内,几处墙角有被水浸过的明显污渍,木地板也出现拱起的迹象。

马女士说,她与爱人在防城港上班,买下该套住房,方便周末上南宁来度假。去年10月份,马女士着手对房子进行装修,并于今年春节后入住。“房子住了大半年一直好好的,自从物业把门外的通道挖开后,房子就出现漏水被浸泡的情况,新铺的木地板也拱了起来。”马女士介绍,9月3日下午4时许,小区物业微信通知说,她家门口的地下水管漏水了,让她抽时间回来处理。当时她在外地出差,未能及时赶回。

9月6日晚上,马女士从外地赶回来,看到家门外通道的几块地砖已被挖开,其中有一低洼处还有部分积水,屋内地板也出现被水浸泡的情况。对此,马女士马上关闭了楼层水管总阀。“地砖被挖开这段时间,楼层水管总阀一直没关,这也意味着我家整整被泡了3天,导致新铺的木地板也拱了起来,损失有三四万元。”

协商 业主向物业索赔损失被拒

第二天,马女士就来到物业服务中心反映并要求处理此事,但客服回复说周末物业服务中心主任不上班。“当时我打电话对方也不接,之后添加了微信主动联系,希望对方能去看看她家里被浸泡的情况,对方以自己太忙为由拒绝了。”

马女士认为,9月2日当天,物业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私自挖开她家门外通道的供水管道,造成管道破损漏水,致使她家屋内地板墙面浸水,木地板变形损毁。而且供水总阀就在公共过道,物业没有及时关闭阀门,才导致这一切发生。

马女士说,当时房子装修结束后,物业也验收了,保证金也退了,现在出问题了责任肯定在于物业。对此,她要求物业对漏水的水管进行修复,并赔付由此造成的损失。但此事已经过了几天,物业服务中心的领导始终没有前来当面协调处理。

9月12日上午,小区物业和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来到现场,与马女士多方进行现场协调处理此事。但由于双方对漏水的根源及责任分担等意见分歧较大,最后双方不欢而散。

马女士表示,如果此事协调处理不下,她会走法律途径维权。

物业 并无直接证据责任在物业

针对此事,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谢主任称,此事的起因是此前物业收到马女士邻居刘先生上报说,其卫生间有漏水的情况出现,所以物业才派人前往处理,并于9月2日挖开公共通道的地砖进行排查。

但开挖排查后没有发现漏点,遂怀疑可能是马女士家里的水管漏水,所以才于第二天通知马女士,让她尽快抽时间回来处理。但当时马女士出差在外未能及时赶回。6日晚上马女士赶回来,她刚好是周末休假在外不能到场查看处理,但已经及时指派物业工作人员前往处理。“所以并不存在推卸责任的说法。”

至于马女士所诉求的“要求物业赔付由此造成的损失”的问题,谢主任表示,就目前查看的情况来看,在没有找到漏点之前,并无直接事实和证据证明责任在物业,所以马女士的诉求并不合理。

同时,谢主任还表示,如果业主不认同物业的处理方式,完全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对漏点进行探测,出具相应的鉴定认定书,才能进入下一步处理程序。“或者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如果法院判决责任在我们物业,判赔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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