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房地产经纪公司实际控制人潜逃13年后落网,他名下11处房产价格升了10倍 他本可身价不菲 如今却只能后悔

南国早报 2019-08-28 16:12 大字

民警去广州将嫌疑人吴某押解回邕。 青秀警方供图 扫一扫 看更多图片

南国早报记者卢荻实习生隆屹

14年前,南宁市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虚构房产买卖,骗取11名受害人的房产手续拿去抵押或低价变卖,骗取相关款项后潜逃,造成受害人损失共计280万元。8月23日,潜逃了13年的吴某在广州落网。在落网时,吴某所骗取的11处房产已升值10倍。8月24日,吴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8月27日,警方向媒体通报案情。办案民警表示,如果吴某当初不搞歪门邪道,他如今或已身价不菲。

1房主出售房屋,只拿回部分房款

2005年10月,住在南宁市长湖路的张女士通过媒体发布葛村路一套商住楼的出售信息。不久,南宁市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让刘某来看房,张女士和对方约定房价是47万余元。同年12月6日,该公司通知张女士和刘某去办理手续。

张女士和该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首付款为10万元。商定后,张女士将房产证及过户费一起交给该公司。同年12月中旬,张女士到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拿到了10万元的首付款。该公司员工对张女士说,他们公司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银行按揭手续,在三个月后即付完全款。然而,三个月后,该公司并没有把剩余房款付给张女士。张女士多次催促,该公司以各种借口推脱。张女士经过打听才知,刘某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张女士质问刘某时,刘某解释,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要他出面跟她签协议买房,然后将房产证变更到吴某的名下,再向银行按揭贷款。2006年8月,张女士多次找到吴某追要房款,但只追回33万元,剩余的钱一直追不回。此后,吴某玩起了失踪。

211人先后被骗,嫌疑人13年后在广州落网

无独有偶。2006年3月,住在南宁市衡阳路的陈女士也是委托这家公司将白沙大道一套房子以35万元转让给陈某。该公司在支付前期房款7万元后,便将陈女士的房子更名过户,并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在贷出房款后,该公司拒不支付剩余的房款。

从2005年起,青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11名受害者报案。警方经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虚构房产买卖,骗取11名受害者房产手续后,拿去抵押或低价变卖,骗取相关款项,已造成受害人损失共计280万元。吴某皆以办理银行贷款需要时间为由,拖延支付房款,受害人陆续发现被骗时,吴某已携款潜逃。案发后,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财产不受损失,相关部门通过法律手续,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冻结,以阻止嫌疑人吴某拍卖或过户抵押房产。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吴某最后的行踪出现在广州市。

由于缺乏有效线索,民警只好将吴某最后出现的广州市列为主要目标,并将吴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逃。

今年8月23日深夜,广州警方向青秀警方通报,他们抓获一名使用他人身份证的中年男子,疑似网逃人员吴某。

民警马上到广州对此人进行核查。经审查,该男子终于承认自己就是潜逃了13年的嫌疑人吴某。吴某利用骗来的他人身份证一直躲藏在广州市城中村,没有固定的住处和工作,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

3房价如今已升了10倍,嫌疑人很后悔

经查,嫌疑人吴某,现年43岁,贵港人,大学文化。

据青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邹异标介绍,2005年时,时年30岁的吴某已经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主要利用当年房地产交易中尚未规范的程序钻空子,以自己、公司员工和朋友的名义,跟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中,吴某仅靠支付前期低额的首付款,骗取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转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在银行审批时,吴某又利用骗取的房产向第三方抵押公司进行二次抵押,获得钱款后逃离南宁,造成买方、卖方和银行三方损失。

据民警介绍,经正规房产公司进行估价,14年前的房子,现在已升值10倍。也就是说,如果吴某不干违法的事,现在或许已身价不菲。在落网后,吴某也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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