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追尾保时捷 车主忘续保赔2.6万元 法官提醒:车险到期要记得续保,别让自己的爱车“裸奔”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裴永林 韦创邺)因疏忽大意,南宁车主陆女士在车险到期后未及时续保,直到发生交通事故追尾保时捷后才后悔莫及……近日,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经合议庭释法明理,陆女士当庭表示愿意自掏腰包赔偿维修费26000元,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束了双方长达半年之久的争执与纠纷。
2018年10月5日18时,恰逢周五下班高峰期,陆女士驾驶宝马车行驶至江南区白沙大道龙翔苑附近时,追尾了前方一辆保时捷小车,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陆女士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之后,双方送往第三方汽车修理厂维修。汽车修理厂初步估算修理费至少需要15000元,陆女士认为费用太高,拒绝支付。
保时捷车主张先生只好把车辆送到4S店维修,最终产生28000元的修理费。然而,由于陆女士在商业保险过期后没有及时续保,车辆处于“脱保”状态,当时承保宝马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责任范围,向保时捷车张先生支付了2000元,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剩余维修费。在协商未果之下,今年5月份,保时捷车主张先生一纸诉状将主陆女士告上法庭,要求陆女士赔偿各项费用28000多元。7月24日,该案件在江南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开庭。
经过合议庭的释法明理后,保时捷车主张先生自愿放弃误工费和交通费的追索,陆女士也当庭表示愿意赔偿维修费26000元。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束了双方长达半年之久的争执与纠纷。
■提醒
车险到期要记得续保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宝马车主陆女士在车辆的商业保险过期后,及时续保,就可以减少或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针对此案,主办法官表示,宝马车主陆女士的爱车在“脱保”期间,是不能得到风险转嫁的。如果车辆在“脱保”期间发生全车被盗被抢(盗抢险),倾覆、碰撞(车损险),和第三方擦剐(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事故的话,不能将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需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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