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要工钱 男子被追刑责

南国早报 2019-07-14 16:08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罗利艳)南宁男子潘某猛点燃煤气罐,向老板暴力讨要工钱。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以放火罪,依法判处潘某猛有期徒刑3年。目前,潘某猛因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2018年12月19日下午5时许,潘某猛开着装有一瓶煤气罐的面包车来到南宁市五塘镇一家木业公司,向该公司老板讨要工钱。但老板以潘某猛偷偷拉公司木材为由,拒绝支付。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随后,情绪激动的潘某猛将面包车上的煤气罐拎至公司办公室,并拿起老板放在茶几旁的打火机,扬言将点燃煤气罐。老板家人闻声赶来,试图拦住潘某猛,但潘某猛在办公室门口点燃了煤气罐,老板叫周围的人离开,并开走旁边的车辆。随后,老板家人打电话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后,将煤气罐的火扑灭,幸运的是,煤气罐没有发生爆炸。潘某猛于案发当日在作案现场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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