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高空抛物损害我们的安全感

南国早报 2019-06-28 16:18 大字

快评

□王西

“命还在,已经是万幸”。曹女士的话中,透出深深的后怕。的确,这次高空抛物的后果不算太严重,但是,下一次呢,我们中的谁将成为那个受害者,是否能够幸运地逃过一劫?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高空抛(坠)物致人死伤的案例,触目惊心,令人不安。对于南宁的曹女士来说,值得庆幸的一点是,物业公司及时排查出了肇事者,而在更多的案例中,物品是谁抛掷的成了“无头案”,受害者陷入困境,追责困难重重。

高空抛物的巨大危害和不确定性,已经成为威胁公众“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对此,仅仅道德谴责还不够,必须通过教育、防范、惩处等一系列措施,织出一张防护网,保护我们的“头顶安全”。

首先,通过社区、物业、媒体等,加强对居民特别是高层住户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成年人特别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教育孩子从小养成不乱抛掷物品的习惯。南宁这起案例中,两名幼童的家长显然在监护上存在过失,应该代为承担赔偿责任,并从中汲取教训。

其次,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都应该在技术防范上有所作为。比如,业主应该在阳台、窗户等处加装符合规范的防护设施,日常注意检查排除可能会造成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有的物业公司,在小区不同角度安装了朝天仰拍的摄像头,在取证、震慑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这种技术手段值得借鉴。另外,有专家提出,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要求达到一定高度的楼房必须配建裙房,或在楼下若干米范围内建设绿化带,以防范风险。

再次,对高空抛物必须加强惩戒力度。目前,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大多是赔偿了事,有的因为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只能由该楼栋可能的致害人承担“公平责任”,共同补偿受害人。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公平,但却让真正的施害人逍遥法外,也让一些人产生了侥幸心理。

对此,笔者认为,对于高空抛物,不管是否造成严重损害后果,警方都应该作为案件立案调查,全力找出抛物者。不仅要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责任,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致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则要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加大惩戒和震慑力度,才能减少、杜绝此类行为,让市民生活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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