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报讯(记者阮晓莹)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从6月1日起,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据悉,此次调整的具体方法为: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600元。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适应当前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需要。近年来,南宁市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逐年增加,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保边缘家庭因生活消费支出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利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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