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毁林 罚款补种
江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弄构山公益林整改情况。
(李毓摄)
公益林有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教学科研等功能,并依据有关规定划定,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物种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
江南区苏圩镇弄构山有一片国家级公益林。某公司合法取得了弄构山的采矿权,却忽视了该区域的植被属国家公益林,在未办理相关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公益林地经营采石场,造成28亩防护林(国家级公益林)植被被破坏。江南区检察院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公司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罚款等有效措施。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向责任人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补种被毁树林1倍的树木1015株,改变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并处罚18.8万元。2019年4月,检察干警到弄构山回访时,看到某公司已在异地种植和当地公益林树种一致的1100株竹子,采石场处于停工状态。该公司法人代表表示,在未得到林业部门的审批前,公司不会开采。
(陈桂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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