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限

南宁日报 2019-05-29 04:55 大字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是不是一定能得到赔偿?事实上,发生工伤如不及时进行认定申请,可能错失获赔机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特定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0日。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南宁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提醒:

如果不幸遇到工伤,请记得及时督促用人单位到当地人社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1年时限的,南宁市人社部门不再受理。

案例:某公司员工钟某,某天在公司项目工地施工作业时不慎受伤。其在发生事故两年后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经审核后,认为其从发生事故受伤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经超过一年的申请期限,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其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目前,国家和自治区没有统一制定工伤认定的简易程序,为了向用人单位和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市人社局创新服务手段,推出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伤认定申请,市人社局承诺在11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016年市人社局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按简易程序办结的达到80%,实际办结时间在5个工作日左右,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康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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