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导致出租屋出现内涝?施工方表示在调查核实确定责任后,会出具善后处理意见
大水退去后,房屋内留下厚厚的一层泥浆(董先生供图)
■本报记者 韦东
“我们一家人在此租住已经五六年了,下再大的雨也从来没有遇到内涝成这样的情况”。4月17日,读者董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讲述遇到的郁闷事。原来,董先生一家五口租住在兴宁区鸡村九队的出租屋里,4月3日的一场大雨过后,院子里的积水漫进了屋内,家具、家电等物品被浸泡,停放在院内的两辆汽车也遭了殃,财物损失严重。
董先生认为积水是因房屋后方工地埋的排水管太小导致排水不畅,才造成家里进水被泡的,要求施工方赔偿损失。而施工方表示需要一些时间来认定责任方后,才能做进一步处理。
闹心 院子内涝导致房屋进水被泡
4月17日11时许,记者来到兴宁区鸡村九队57号了解到,4月3日的一场大雨,造成董先生所租住的院子发生内涝,积水长时间排不出去,导致6间房屋被污水浸泡。
记者走进屋内看到,地上凌乱地丢着被雨水泡过的电风扇、鞋子等杂物,还可以清晰地看到墙壁底部有高约30厘米的黄泥印子。电视机、饮水机等家电被抬放到床上,显得杂乱不堪。董先生说,下雨当天全家有事外出,不知道院子发生了内涝,直到18时许,房东卢先生不放心,赶来出租屋查看,发现院子出现内涝。接到通知后,他才匆忙赶回来,发现积水已经漫进屋内,停放在院内的两辆汽车也被水淹了,家里的家电、电动工具等物品飘浮在水里,水位最高时有40多厘米。看着一片狼藉的院子,让董先生欲哭无泪。
董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从事水泥机件制造的,已经在此租住了6年,之前遇到再大的雨,出租房也从来没有出现内涝的情况。房屋被水浸泡,是因为房屋后方正在修的东沟岭金桥大道在施工在建设便道时,埋入的排水管太小导致排水不畅。
烦心 租户多次协商赔偿没有结果
出租屋发生内涝的当晚,董先生遇到了正在巡夜的施工方广西建工—联建公司项目部的周经理,就将情况向对方反映,周经理和他一起到出租屋查看了房屋被水浸泡的情况,并在董先生出具的登记财物损失的字条上了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让工人重新埋设了更大的水泥管道,出租屋内的积水很快就退了。
在董先生的指引下,记者在离出租屋后方十几米的便道下方,看到了新埋设的水泥管道,以前埋设的塑料管道要比新管道小很多。董先生说,他在发生内涝的第二天就找到了周经理协商,要求赔偿自己的财物损失。周经理回复,因为公司正处于清明节放假期间,暂时没有人能够处理这个情况,表示将在收假后处理此事。董先生提出出租屋被水浸泡,导致房间内堆积了大量泥浆,恶臭难闻,根本无法继续住人,自己一家人没有休息的地方,周经理让他暂时找一家宾馆安置家人,等公司认定责任方后,再酌情给以报销房费,并同意董先生从施工方的办公室取水清洗房间。
董先生说,假期结束以后,他多次向广西建工—联建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始终没有出具具体的赔偿方案,只是说公司还要进一步堪察内涝原因,才能确定是否应该由公司负责。“我是做水泥机件生意的,现在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不仅影响了生意,也让我有家难回。”董先生说,他曾经向辖区派出所反映了这个情况,但派出所的民警到现场查看后,表示这个事情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并没有处置权,建议他和施工方进行协商处理。
善后 施工方核实后会出具处理意见
当天,记者向工地施工方广西建工—联建公司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已经向业主反映了董先生家里被浸泡的情况,业主会进行调查、落实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工地施工造成内涝,将会在近日出具处理方案。鸡村九队负责人称已和施工方进行了沟通,对方正在开会讨论此事,需要一些时间来认定责任方后,才能做出处理。
广西建工—联建公司工作人员说道,工地施工的位置和董先生的出租屋相比是属于地势低的地方,且施工是在工程范围内操作的,排水设施不应该会对出租房造成影响。房屋积水可能是大雨造成,公司在调查以后确定是哪方面的责任,会进行善后处理,现在调查暂时没有结果,施工方不认可董先生将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己方的情况。
董先生表示事情发生以后,鸡村九队村委会非常重视,曾多次和施工方协商,但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鸡村九队村委会黄副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这个情况向东沟岭金桥大道拆迁办反映过,拆迁办工作人员和施工方工程部工作人员已经到现场做过调查,村委会还在4月11日曾经到施工方办公室进行协调,希望可以早日处理这个事情。村委会也会继续关注事情的进展,争取早日解决问题,希望董先生可以耐心等候最后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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