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甚至破坏南宁地铁4号线工程施工 南宁一涉黑团伙九名成员受审

南国早报 2019-04-03 16:18 大字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孙晓梅)通过运输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获利,再招收成员,扩大组织势力,一个长期盘踞在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沙田片区的涉黑团伙于4月2日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据了解,当日,南宁市中院采用“3+4”大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即合议庭成员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这是南宁市两级法院首次采用此模式审理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杨某建通过笼络、纠集吸毒人员和无业人员等方式,逐步建立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吸毒人员和无业人员为基础,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杨某建作为核心人物,通过建立微信群供组织成员联络,通过长期在酒店开设包房或者提供住所为组织成员提供聚集点,还形成了“做事有免费毒品吸食和金钱奖励”“成员之间不准相互打探消息”等组织纪律。郭某理、谢某吉、雷某锋作为骨干成员,直接听从杨某建的指挥。杨某天在组织里充当“军师”,为组织成员逃避打击出谋划策、疏通关系。杨某昭、雷某永等人,服从杨某建或骨干成员的指挥,实施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通过贩卖、运输毒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确立其在邕宁区龙岗、大沙田片区的影响。其中,杨某建直接或者指使组织成员实施故意伤害,致1人死亡;运输毒品3起,数量巨大;敲诈勒索2起,数额较大;非法持有毒品1起;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非法破坏该区域内南宁地铁4号线工程项目正常施工及个体沙场正常经营,影响极其恶劣。

公诉机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对杨某建等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由于涉案人员及罪名较多,预计庭审持续两天。

新闻推荐

引入“红黄牌”制度 规范出租车经营

本报讯(记者王志鹏通讯员傅汉根)记者了解到,南宁市出租车协会对2013年出台的《南宁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考核办法》进行...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