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租车驾驶员考核办法重新修订 交通事故致死,两年内不能开出租车

南国早报 2019-04-03 16:18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占玲)4月2日,记者从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对《南宁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共有14条,扣分项目有20条,满分为12分,该考核办法还与“红黄牌制度”挂钩,考核更为严格。

据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会长傅汉根介绍,修改后的考核办法,将出租车驾驶员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较重违法违规行为、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动态考核不达标行为。

其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从事非法营运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驾驶员将被一次性扣除12分,其后果是获得红牌,驾驶员所在企业将会与其解除合同,并将驾驶员纳入行业不良信用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包含网约车)经营,同时将名单上报南宁市诚信办。

而较重违法违规行为则被扣除6分,这些行为包括:驾驶员存在拒载、议价不打表、拼客、宰客、甩客、故意绕道等行为的;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等。此外,不按秩序进站、排队、候客、发车,不服从值班人员现场管理的;违规使用进站卡或在站场周边道路违规停车候客、兜客,占用公交车站候客等,则是一般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将被扣除3分。

修订办法出台后,该如何落实监管?对此,傅汉根称,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会不定期将出租车驾驶员的违规行为通报,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会根据这些违规行为相应的分值进行扣分,同时,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每个月都会派出12名工作人员进行暗访,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也将作出处罚。此外,市民还可参与举报,一旦发现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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