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已遭破拆 有人仍住楼上》追踪 路面野草茂盛 剩两三户居住

南国早报 2019-01-10 16:19 大字

2019年1月1日,该栋大楼仍然保持着被破拆后的模样。 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摄

关键词破拆违建

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

事件回顾:

2018年8月,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的一栋13层高的大型违法建筑再次被执法部门实施破坏性拆除。之前,该建筑被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出售”。从2013年起,就有“购房者”陆续与开发商签订《集资建房协议书》,并支付24万至33万元不等,用于“买房”。破拆之前,已有20多户装修入住。政府部门进行第一次破坏性拆除后,该楼被断水断电,但有些“购房者”还继续住在楼里。

当时表态:

兴宁区“两违”办相关负责人称,考虑到第三方人员的安全,执法人员在第一次破坏性拆除过程中,破坏强度不是很大。在第二次破坏性拆除中,也是考虑到第三方人员的安全,对通道没有完全拆除,并给第三方人员足够的搬离时间(详见南国早报2018年8月16日A3版)。

记者回访:

2019年1月1日,记者回访时看见,该栋高楼被破坏性拆除后,不少地方钢筋水泥裸露在外,路面上已经长出了茂密的野草,楼体外墙上“此楼危险”的字样非常醒目。该楼总共两个单元,二单元一楼的玻璃门把手上被人用电线绑上了。原开发商办公室里,有人在烤火。

“购房者”吴先生说,从上次破拆后一直断水断电,居住在此楼的二十多户已经陆续搬出。附近居民证实了吴先生的说法,并补充称,一单元还有两三户不时回来住,用软管从市政水管接水上楼。

吴先生称,他们十多户“业主”联合起诉了开发商,目前已经开庭审理,尚未判决。“现在就怕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他说,起诉开发商后,他们发现开发商现在还拖欠着建该楼的建筑材料费。

如今仍有一些“购房者”抱着希望,等待开发商“公关”成功,将该栋楼合法化。记者再次向多个监管部门求证,得到的结论仍然是该建筑从“根”上就违法,目前没有可能成为合法建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违法建设者和“购房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部门断水断电并进行大幅度破拆,本身就彰显了政府整治违法建筑的决心。

新闻推荐

眼睛有飞蚊症,最近感觉变严重了怎办?

问:几年前开始就感觉眼前有黑影在飘飞,像小黑点、小黑丝一样,时隐时现。最近感觉黑影变多、变大了,有时会妨碍视线。请问这种...

南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宁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