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被法定代表人”系列追踪 期待顶层设计 打通信息壁垒
关键词被股东
南国早报记者周如雨
新闻回顾
在2018年7月及8月份,南国早报记者先后接到众多市民来电投诉称,他们名下莫名出现公司,自己“被法定代表人”,而且他们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时,由于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等材料,导致该事情一直处理不下。他们担心,名下出现的“猪头公司”会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一些与本人无关的债务纠纷等。
据悉,大部分投诉者名下多为莫名出现2-3间公司,最夸张的一名投诉者名下公司竟高达130多家,而且公司登记所在地均为外省,且这些公司成立时间最早为2017年10月,最迟为2018年7月。
青秀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杜山星表示,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办理营业执照手续不断简化,从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允许“一元注册公司”,从实缴到认缴制度转变,公司注册数量从2015年开始增多,随着企业信息系统逐渐完善,企业信息处于公开、透明状态后,“被法定代表人、被股东”等方面的投诉不断出现,“大概从2017年、2018年开始集中爆发”(详见于本报2018年9月15日A4版、9月16日A6版、9月18日A3版)。
报道效果
报道见报后,促进部门加快制定应对措施。据悉,针对这种情况,南宁市工商局联合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参照外省市先进做法和经验,依法制定了《南宁市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实施期一年。
“规定适用于在南宁市范围内登记的内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广西尚属首次。”相关负责人称,规定为依法分类处理此类投诉、举报等打通了渠道。企业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的行为终于有制可依、有规可循。下一步,南宁市企业登记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对冒用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的投诉、举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杜绝对投诉举报人推诿、扯皮等行政不作为情形的发生。
记者回访
2019年1月3日,南宁市青秀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杜山星接受采访时表示,《规定》出台以来,确实解决了一部分群众的难题,“个人为独资的好撤销,两个人及以上的还是得走司法程序解决”。他坦言,要彻底根治群众“被法定代表人、被股东”现象,还需决策层在进行顶层设计时,能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如工商质监部门在办理业务时,也能通过公安、通信网络等信息渠道进行技术认证,辨别身份证真伪以及是否遗失等,只有从源头抓起,才能标本兼治,“类似银行办理业务等,部门将验证码发送到身份证本人手机,要是本人同意办理,从系统中回复‘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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