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集资可获奖励 构建全民防范预警机制

南宁晚报 2019-01-05 07: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静)记者昨日从市金融办获悉,全市近日发放第二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据悉,去年1月至11月末,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65起,移交公安部门的61起。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5起。

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提供非法集资线索,南宁市于2017年11月出台《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提供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后,给予相应奖励。办法适用于举报人以来信、走访、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对南宁市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予以相应奖励的行为。如举报的内容与线索已经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或披露等情形,则不在奖励范围内。

市人民政府对实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下了大决心,采取大力度,每起案件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旨在通过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构建全民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有效实现“打早打小”,不断提升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市民举报非法集资有多种途径:拨打电话0771-5538320举报;通过电子邮件nncfb@nanning.gov.cn举报;通过“南宁处非专线”微信公众号举报;就近到案件所在辖区公安部门、辖区工商部门举报;通过信件邮寄举报材料,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2楼,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转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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