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在良庆区法院改革试点已达一年 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7.9%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莫俊雅 李韦苇)涉及死亡、伤残等纠纷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赔偿金额较大,当事人之间矛盾较为激烈,属于不易调解的案件,大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多地因此出现了“诉讼黄牛”“鉴定黄牛”等乱象,妨碍纠纷化解工作。昨日上午,良庆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下简称“道交一体化”)改革一周年情况,并发布多起典型案例。据了解,良庆区法院是广西首家尝试“互联网+交通事故处理”模式的法院,且被南宁市中院确定为全市唯一一家改革试点法院。
“道交一体化”改革是指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将法院、公安、行业调解组织、鉴定机构、医院、社保部门、保险公司等联合起来,实现交通事故纠纷的大数据共享和诉前快速处理。
通俗地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南宁市辖区20个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传事故材料至交警系统,同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平台进行赔付试算和案件预判并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当事人根据人民调解协议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通过后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调解全程无需费用。对于调解金额较小的案件,当事人还可通过一键理赔功能,马上得到赔偿。
“客户一旦发生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可能要往返交警、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部门去处理,耗时费力,手续繁多。而且有时双方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时,谁也不理谁,导致人身损害赔偿金长时间拿不到。”人保南宁分公司副总经理文晖深有体会。
但是通过“道交一体化”改革,如果发生纠纷了,当事人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从赔付试算到调解协商再到最后一键实现理赔,全流程一网办案、快速处理。
“平台上公开的赔偿标准跟法院的裁判标准是统一的,所以当事人也不用担心在平台调解的话会吃亏,还省了打官司的费用、时间等各种诉讼成本。”文晖说。
据了解,良庆区法院是广西首家尝试“互联网+交通事故处理”模式的法院,且被南宁市中院确定为全市唯一一家改革试点法院。一年来,该院共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125件,极大缩短了案件的处理时间。诉前调解道交纠纷2105件,调解成功2061件,调解成功率97.9%,涉案标的达4699.1万元。
据了解,目前该平台尚处于试点阶段,受理范围仅限于市区范围内,其受理对象仅限投保了中国人保财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汽车。
■典型案例
案例1 今年3月,梁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良庆区域内右转弯时与直行的玉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玉某受伤,搭乘两轮电动车的未成年人玉某某当场死亡。梁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玉某某的父母与梁某、货车车主某物流公司、人保财险南宁新城支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经良庆区法院在线司法确认后结案。该案赔偿款648660元于6月20日由保险公司赔付到位。
案例2 今年1月份,凌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良庆区域内右转弯时与杨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躺在公路上无法移动。事故发生后,凌某没有按照规定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15分钟后,黄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至事发地点与受伤躺在公路上的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再次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凌某负前一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负后一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凌某负后一起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造成杨某一处七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经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杨某、凌某及其驾驶货车的车主某运输公司、黄某及其驾驶货车的车主彭某、人保财险南宁市邕宁支公司、人保财险南宁市江南支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赔偿款836145.04元于10月19日由保险公司赔付到位。
案例3 今年3月25日,黄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良庆区与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黄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经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于3月31日达成调解协议后在线申请司法确认,4月4日结案。从事故发生到案件办结仅用了10天时间。该案赔偿款5435.9元于结案当日赔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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