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合同期满 能否自动延续
《业委会欲炒掉物业自管引发“内战”》后续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吕海锋)近年来,小区业委会因各种原因辞退物业公司的例子在南宁市已屡见不鲜。此前,因南宁文华园小区业委会欲强行退掉“老管家”,被后者告上法庭(详见本报11月2日A5版)。12月21日,南宁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高新人民法庭将此案安排在第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不想当天下午来了数十人。因审判庭容纳不下,法院方面最后决定给予原告和被告各5个旁听名额。原告同意让记者以公民身份旁听,但法院工作人员以“不是物业人员”“没有事前与法院对接”为由阻止了。
当天下午6时庭审结束后,涉事双方在法庭门口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天争议的焦点是一份合同。
据了解,2013年,文华园小区第三届业委会与南宁市国凯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凯物业”)签订了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第十六条约定,合同期满时,如甲方(业委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国凯物业)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则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由乙方继续管理,直至甲方或新的物业管理者接管。
2018年1月份,文华园小区第四届业委会产生。该合同也在这一年期满。
本届业委会(被告)认为,合同已经到期,在这个前提下,业委会虽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同意表决,但依然有权力直接把物业清退,进而自管小区或者选聘物业公司进来。
但原告持相反观点。国凯物业认为,按照原来的约定,应视为合同自动延续。
记者注意到,该小区第四届业委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内部意见也不统一。其中两人并不赞成业委会的做法,并表示,业委会擅自强制清退物业的做法已经越权。
据了解,庭审结果将择日宣判。
当天,记者走访文华园小区了解到,目前小区的卫生、安保等物业工作仍是由国凯物业负责,但部分业主的物业费和整个小区的停车费已由业委会收取。
对于这种情况,许多业主表示无所适从,“希望能早日恢复平静有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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