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一小区11楼一住户房间起火,所幸无人员伤亡 楼上住户:为方便灭火大开门窗消防部门:应紧闭门窗尽快逃生
消防员勘查现场。 消防供图 起火住房的外墙被烟熏严重。 南国早报记者 巫碧燕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巫碧燕)11月14日上午8时20分,南宁市江南区一小区住宅楼的11楼突发大火,冒出滚滚浓烟。小区物业在居民的协助下,很快将大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当天小区居民和保洁人员发现事发楼层冒烟起火后,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小区物业求助。南宁市消防支队调派的金凯、经开消防中队共4个灭火编队、8辆消防车、31名消防员赶往现场时,小区物业正在组织人员逐层敲门疏散住户。在消防员到达前,小区物业和居民先行铺设水枪直喷11楼事发房屋的阳台着火点。约20分钟后,明火被扑灭。消防员到场后,进入房内彻底消除安全隐患。8时50分许,现场处置完毕。经勘查,房内过火的部位为客厅、阳台和厨房,燃烧物质为家具、厨具和衣物等。
当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11楼到13楼大阳台所处的外墙已经全部被熏黑,地面有灭火粉剂和水迹,消防人员处置完毕后,在门上贴了封条。
据了解,事发当时,住在12楼的冯先生正想外出,看到楼下着火后,立即跑出阳台向楼下大喊“着火了”。冯先生考虑到开门窗,可以方便消防员进出自家房内灭楼下的火,他选择作出牺牲,任由自家客厅、两个阳台被浓烟熏黑。消防人员提醒,这种方式不可取,遇到火情时,楼上住户应该第一时间紧闭门窗,防止空气对流,以免高温烟气向上蔓延,引燃室内物品。同时,人员要迅速离开火场逃生,不可逗留。
上午9时30分左右,燃气公司赶到现场检查,发现厨房内的燃气管道完好。目前,火灾的具体原因及财产损失,有待消防部门进一步调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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