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金赖着不走 法院强制腾房 执行法官对物资清点后,将涉案商铺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法官对屋内物资进行清点
法院供图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刘邵林)良庆区五象大道某酒店大堂一商铺多次转租,而最后的租户王某却以无法再经营香烟为由,不但拒交租金还强占商铺赖着不走。对此,“包租公”杨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9日,良庆区法院执行干警在申请人和街道办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确认下,强制腾迁并将涉案商铺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2015年4月,良庆区五象大道某酒店的房屋所有人梁先生与杨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约定允许杨先生转租部分房屋。同年5月,杨先生将酒店大堂北门的一组柜台出租给王某作经营烟酒茶叶,租金按年支付。合同约定2016年2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两年时间内,每年租金均为21500元。合同签订后,王某支付了2016年2月18日至2017年2月17日的租金21500元。2017年2月15日,王某向杨先生转账2474元作为2017年2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的租金。但此后,王某以杨先生自2016年4月1日把其订购香烟的银行卡暂停,致使其无法经营香烟买卖为由,认为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2月期间不应计算租金,故其未向杨先生支付所欠剩余租金。
经多次追讨未果后,杨先生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后经过法院认定,双方合同约定的2017年2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的租金为21500元,约定的交租金期限为上一起租期满后10日内。现王某于2017年2月15日向杨先生转账了2474元租金后,未向杨先生足额支付新一年度租金。法院最终判令解除杨先生与王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判决生效起3日内王某自行搬离良庆区五象大道某酒店大堂北门一组柜台,将房屋交还给杨先生。
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搬离酒店大堂北门一组柜台。杨先生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以后,王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良庆区法院决定组织强制腾迁。
当天上午9时许,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和大沙田街道办工作人员来到涉案房屋处,由破锁师傅打开门后,执行法官对屋内物资进行一一清点,并仔细登记造册、装箱存放,由申请人和街道办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认。上午11时许,房屋腾迁完毕,并顺利将钥匙交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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