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环保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劲松实习生蔡丽)8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根据第五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及我区自查自检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应在6月前完成的28个整改问题中,有8个至今尚未完成,作为整改责任主体的南宁、桂林、玉林等11个设区市被通报批评。
这些问题未完成整改
根据通报,这8个问题涉及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自然保护区被养殖场侵占、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下降、重点河流水质下降、钢铁和小冶炼企业淘汰不力、重点企业固废处置敷衍、黑臭水体治理不到位、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排污口等。
记者梳理发现,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期间,钦州市存在“散乱污”小冶炼企业违法生产现象、梧州市水源一级保护区9个排污口截污治理不到位、南宁市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仅为71.1%等问题均被曝光,相关地方领导被督察组约谈。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曹伯翔表示,针对以上问题,该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和时限,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
固废处置敷衍应对
2016年11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交办的问题中,曾指出来宾市华锡集团来宾冶炼厂长期露天堆存冶炼废渣问题。对此,当地公布的整改方案是,2016年12月底前提出堆渣场无害化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堆渣场无害化整治和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但直到今年6月,46万吨危险废物仍堆存在3万多平方米的渣场内,并未进行任何无害化处理。
督察组调查发现,该企业于2017年3月提交了一份关于废渣无害化处理的整改方案,但这个方案却迟迟没有落实,并于2017年9月擅自修改已经上报的整改方案。原本提交的1亿多元的无害化处理方案,被企业更改为1200多万元的封场方案。
督察还发现,除了渣场敷衍整改,该企业对厂区内老渣库存在的清理不彻底和渗漏问题,尚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同时,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跑冒滴漏问题十分严重。厂区内清污分流措施不到位,雨水沟内的水样检测数据显示,锌浓度超标158倍,镉浓度超标264倍。雨水沟没有做防渗处理,渗漏会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下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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