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僵尸车” 到底难在哪

南国早报 2018-07-05 16:08 大字

邕武路两侧的停车位停有不少“僵尸车”,车身被人打上了“收车”“专业防水补漏”等广告。 ?在心圩老街,一辆“僵尸车”上已长出绿色植物。 南国早报记者 苏华摄

一起来捉“僵尸车”

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罗暘李俭芹

“僵尸车”长期停放、无人维护,不仅挤占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形象,还存在安全隐患,给很多市民带来困扰。为何会出现那么多“僵尸车”?“僵尸车”为何难处理?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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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车位成“香饽饽”

“有些‘僵尸车\’其实是有主人的,就是想长期霸占车位。”李先生住在南宁亿利城小区,2015年,曾经有一辆车停在他的车库门口将近1个月的时间。车主电话停机,李先生向小区物业投诉,物业怕挪车出问题要赔偿,表示愿意出钱给他到外面停车。他向城管、交警等部门反映,但小区“僵尸车”又不在这些部门的管理范围。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在小区放风出去说要砸车,“第二天车就开走了”。

家住南宁市中海国际小区的贺先生说,他的小车购于1998年,已到报废期,但由于不清楚报废程序,又怕折腾起来麻烦,金桥客运站附近有免费公共车位,他就把车停在那里至今,已有四五个月之久。

据了解,有公共免费车位的单位或小区,道路上的免费公共车位等,是“僵尸车”瞄准的目标。广西社科院副研究员姚华认为,“僵尸车”主要停放在免费车位,无人管理是关键。因此,要有相应的规章进行管理,对停车的时间要有要求,加快免费停车位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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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曾就“僵尸车”提交提案

过去,小型私家车到了使用年限必须强制报废。但是,2013年国家出台了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小型私家车的使用年限限制,规定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不必“强制报废”。

记者从广西车船回收公司了解到,私家车不再强制报废后,车辆的报废回收主要靠车主主动联系。目前,在南宁市区内该公司可以免费上门拖车;市区外的报废车辆,按照近郊50元/吨、县份100元/吨的价格收取拖车费。一辆普通私家车报废后,车主可以得200元左右的补偿。

私家车不去报废,一方面是车主大多不了解报废程序,另一方面,有的车主图方便,不愿意办理车辆报废手续,选择随便一扔了事。该公司负责车辆报废回收的周姓经理说:“车主不主动联系报废回收有很多原因,有的嫌麻烦,有的可能觉得报废价格低等。”

南宁市政协委员彭荣汉曾经向南宁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交《立法处置“僵尸车”刻不容缓》的提案。提案指出,有的车接近报废,一旦车况不佳或出了事故产生高额修理费,再加上路桥费、车船税、违法罚款等费用,远远高于车主将车辆强制报废得到的收益,车主就会觉得不划算,“还不如找一个僻静的地方,让自己的车辆一直僵在那里”。

提案指出,“僵尸车”产生还有其他复杂的原因,比如车主因失踪、入狱、出国等原因长期无法移动车辆;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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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都怕挪“僵尸车”?

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对于“僵尸车”,交警部门主要查看其停放的地点。在道路上的“僵尸车”,凡是不按规定停放的,都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其拖移,以免妨碍道路通行。目前最难处理的情况是“僵尸车”依法停车,比如它停在划线停车位,长期占据公共停车位。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上车辆属于个人财产,交警部门也不能随意对停泊在正规车位上的车辆进行处理。

“我的小车没停在小区里的车位上,都被城管贴条了,为何城管不管‘僵尸车\’?”有市民表示不解。为此,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城管部门只能处理居民小区内乱停放的车辆,对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的车辆就无能为力了,而“僵尸车”基本上都停在停车位上。

在小区之外,城管部门对人行道上的车辆停放有管理职权。几年前,市政道路人行道上曾施划过少数停车位,但这几年来为保障安全和畅通,这些车位都陆续撤销了。如果“僵尸车”在人行道上乱停,城管部门可以依法拖移。

“僵尸车”有损市容市貌,能否以此为切入点进行处置?据了解,无论是《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还是《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都没有针对“僵尸车”的条款。也就是说,以“僵尸车”有损市容进行拖移处理,是无法可依的。

物业公司也不敢轻易动“僵尸车”。广西诚愉和物业公司在南宁管理的几十个小区里,都有“僵尸车”。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对挪动“僵尸车”,物业公司也很为难,一是怕挪动过程中损坏到车,要承担责任;二是挪动以后若发生意外,他们也会牵涉其中,这是有先例的。2015年,金湾花城小区物业公司将“僵尸车”从车位上挪到空地,结果该车闷死了小孩,经过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了8万余元的赔偿。这件事后,整个物业行业都谈“挪”色变,除非占用了消防通道等,否则不敢动业主的车。

诚愉和公司负责人分析了物业公司难处理的几个原因。一是车主信息不明,物业公司难以获得车主的信息。二是车辆本身是个人私有财产,即便车主一直没有交费,但如果没有开出去,无法证明对方不愿意交费。如果车主是业主,那他就更加有权利将车停放在小区。物业公司表示,他们也曾经联系街道办、社区,得到的回复也是“没有相关法规授权处理个人财产”。

记者从南宁市相关立法部门获悉,当前处理长期闲置的破旧车辆所面临的难题主要有:对这类车辆的认定难,比如停多长时间才能界定为“僵尸车”;对这类车辆的处置难,因为对“僵尸车”的处置涉及到对公民财产权的处分,而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对公民私有合法财产权的保护,地方立法有无立法权限等还有待进一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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