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是对违法企业的正向激励

广西日报 2018-06-13 07:42 大字

有感而发

苑广阔

据《南国早报》报道,6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国税局稽查局了解到,南宁市国税部门向社会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达90件,已进行联合惩戒。税务部门提醒,企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若能及时改过自新,相关部门会停止联合惩戒。目前,已有3户税收“黑名单”当事人实现信用修复。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已成为大多数企业恪守的经营底线。

然而,仍有一些企业存在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这些行为一旦被查实,违法企业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为此锒铛入狱者也不乏其人。

企业偷税漏税等行为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对于那些不把信用建设当回事,不愿意依法纳税的企业,南宁市税务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予以“围追堵截”。

以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进行处罚为例,就分为内部惩戒和外部惩戒两项。内部惩戒是将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当事人列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这类纳税人在办税时,会面临更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也会向社会公示。

外部惩戒是指针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自治区发改委等3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28项惩戒措施,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受惩戒的纳税人将被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这样“内外兼修”的惩戒举措,对倡导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我们看到,税务部门对企业涉税违法也并不是一棍子打死。为了给企业以改过自新机会,该市税务部门实行“信用修复”机制,对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偷税、逃税、虚开发票当事人,符合条件的,税务部门会将其撤出“黑名单”。同时,向实施联合惩戒的部门通报情况,停止外部联合惩戒。

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更像是一种赏罚分明的引导和激励机制,既有利于已经涉嫌税务违法的企业改过自新,降低因为惩戒和处罚而给企业带来的各种不良影响,同时又在整个企业界倡导一种纳税光荣、讲究诚信的价值理念,创造良好积极的经营氛围,此举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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