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前提条件不能少

当代生活报 2018-06-13 01:06 大字

(资料图片)

■当代生活报记者梁如雪

核心提示

前不久,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缴纳医保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只要是在南宁市参保的职工,都可以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父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缴纳医保费。现在这一“家庭共享”惠民新政实施了一段时间,市人社局针对市民朋友咨询得比较多的问题,一一做了详细解答。

问:南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在哪个保险公司可以购买?

答:目前南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唯一指定平台是“爱南宁”APP,使用手机便可实现线上选购。2018年6月1日,该平台已经上线两家公司的5个保险产品,还有多家公司22种保险产品正在筹备上线中。今后平台还将继续推出多家保险公司的多个保险产品供广大参保职工为自己和家人选购。

问:我是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职工医保,原来办理了交通银行代扣。实施医保个账“家庭共享”后,是否可以停用交通银行的代扣?医保费可以按月缴纳吗?

答:如您选择使用个人账户代缴职工基本医保费且能按时足额缴费,建议您继续选择到交通银行办理代扣协议,继续保留交通银行代扣。这主要是为避免当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按时足额缴费的情况发生。参保人员可以选择按季、半年、每年的第一个月初缴费,但不能按月缴费。

问:个人账户能帮家里人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

答:如果您是南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您可先进行医保个人账户授权绑定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然后再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已绑定的家庭成员代缴在南宁市参加的医疗保险(包括: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以灵活就业人员或退休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所需缴纳的费用。但要注意的是,不能代为缴纳外地的医保费。(注:2017年,南宁市原“新农合”已经整合为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问:如果本人社保卡是南宁的,但是父母是广西其他城市的,可以实现绑定吗?

答:如果您是南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您的家人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否在本地参保,均可实现南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授权绑定。

问:我在南宁参加了职工医保,但我的母亲没有参加医保,这种情况可以绑定她吗?如果可以绑定,她跟我的报销待遇是否一样?还是说只能使用我个人账户里的钱?

答:如果您的母亲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不能实现个账授权绑定的。如果想实现绑定,您的母亲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方可使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您母亲在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您母亲可报销的医疗保险待遇,须根据其所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类别的政策规定执行。

问:区社保可以授权吗?

答:该情况建议直接咨询自治区社保局,具体以自治区社保局的答复为准;或者拨打咨询电话0771-12333进行咨询。因近期区直话务系统正在升级调试中,请于6月11日(星期一)之后拨打,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广西区直”专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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