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市频现“虚假销售”为哪般?
南宁一车商作废的发票。资料图片
南国早报记者莫国献
5月31日,本报报道了南宁一家4S店涉“虚假销售”的情况(详见本报5月31日A31版《新车质保期缩水竟是“虚假销售”惹的祸》)。近日,本报再次接到类似的投诉,业内人士透露,车市竞争越发激烈,经销商预开发票制造虚假销售业绩的情况十分普遍。消费者需辨清所购车辆是虚假销售,还是问题车辆的二次销售。有律师认为,车商隐瞒“虚假销售”情况而再次出售新车的涉嫌欺诈消费。
1
现象:新车竟有销售记录
车友叶女士反映称,去年7月31日她在南宁一家日系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今年2月,她到该品牌北海4S店保养时,才发现厂家系统中自己的爱车是在2017年3月31日售出的。系统还显示,该车于2017年6月8日进行了首保,当时的行驶里程为1000公里;同年7月13日也有进厂记录,当时的行驶里程为5000公里。
对此,该4S店称,销售人员在销售其他车辆时拿错资料,误录了叶女士车辆的信息,才导致系统显示她的车辆有销售记录。至于该车的保养记录,是此前厂家进行促销赠送一些车辆两次免费保养,店方为了让新车能获得厂家赠送的免费保养,而在厂家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根据获得赠送保养的行驶里程条件录入了相应的里程。
记者了解到,在汽车行业这类提前预开发票且提前录入保养记录的情况十分普遍。去年,南宁车友骆先生也发现,自己向南宁恒信凯迪拉克4S店购买的车辆有销售和投保记录。不久前,北海车友闭女士向南宁工商部门投诉称,在南宁恒信英菲尼迪所购的车辆有销售和保养记录,而恒信英菲尼迪4S店就承认车辆售出前在厂家内部系统提前开票。
2
调查:“虚假销售”是潜规则
记者走访了解到,这类未真正售出但又开了销售发票的情况,在汽车行业被称为“虚假销售”,且这类情况极为普遍。
“几乎所有的车行都会有‘虚假销售\’的情况。”采访中,许多业内人士坦言,“虚假销售”在汽车行业并非秘密,而其根源在于经销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厂家返利。据了解,每个经销商都需完成厂家规定的销售任务,才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返点,而在厂家临界考核任务的时候,经销商会提前为一些未真正售出的车辆开具发票,并上报厂家系统,之后再将之前开具的发票作废。这些发票上的购买人,有的是经销商的内部人员,有的则是已经订车但未提车的车主,发票开出后两三天内就会被作废。
至于有保养记录的情况,实际也是经销商为了从厂家骗取更多利益所为。曾在南宁一家德系高端品牌4S店任售后经理的李先生透露,有时厂家举办促销活动会赠送新车主机油和保养套餐,一些经销商会批量给未售出的新车开具发票,并以车主的名义向厂家领取机油和保养套餐,但这种情况都需要在售后系统录入新车的行驶里程。此外,有些厂家规定,新售出的车辆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首保。这些都是一些被预开了发票,但又未售出的车辆有保养记录的原因之一。
3
提醒:弄清“虚假销售”与二次销售
采访中,不少经销商表示,“虚假销售”只是经销商为了从汽车厂商那里获得更多利益而进行的技术性操作,不会对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产生影响。是否真的如此?
曾在南宁一家德系合资品牌4S店任销售经理的罗先生称,如果车辆仅仅是被开过销售发票,之后再出售,并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如果经销商为了从厂家获得利益,而为车辆录入了保养记录,导致消费者的质保期缩水的,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
“消费者还需谨防经销商将问题车的二次销售解释成‘虚假销售\’。”罗先生称,尽管被退货的问题车被当成新车二次销售的情况较少,但消费者还是要注意区别。消费者可以通过车辆是否有上牌记录、投保记录等情况,判断车辆是否真的被销售过。他也坦言,如果车辆真的被销售出去,但是一手买家没有办理上牌、投保等手续而退车的,消费者也很难发现。
4
说法:车商涉嫌欺诈消费
“从法律层面上看,经销商开具发票后再作废的‘虚假销售\’行为不涉及刑责,但涉及诚信问题。”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海山称,如果经销商进行了“虚假销售”后,再出售新车给消费者的需提前说明,否则涉嫌欺诈消费。
曾海山称,如果因“虚假销售”导致消费者的质保期缩水的,就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即便没有导致消费者的质保期缩水,而仅仅是为新车开具了发票,经销商也应如实将情况向消费者说明。他称,消费者没有义务配合经销商为了获得厂家的更多利益而采取的非正常手段,经销商所称的“开错发票”“虚假销售”等带来的后果,消费者也没有义务承担。因此,如果经销商没有提前说明车辆曾经被“虚假销售”的情况,则涉嫌欺诈消费。
新闻推荐
大热天穿厚衣带包携象牙制品“闯关”一旅客被东兴海关拦下并查出59件走私象牙制品
被查扣的象牙制品。东兴海关供图今报南宁讯(记者苏华)6月4日,东兴海关从一名外籍入境旅客处查获其携带的59件象牙制品,包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