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父母较劲伤孩子 法官用情执行化积怨
■当代生活报记者王斯通讯员林炜明杨超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母亲,可父亲却把孩子藏起来,就是不给母亲带走;因爱生怨,孩子跟着母亲生活后,母亲不给父亲探望孩子,“你不给我看孩子,我就不给抚养费”父亲一气之下当起了“老赖”……生活中,类似这样离异后“较劲”的父母,因为探视权、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在南宁越来越多。孩子是人,不是物,不是简单“移交”就行。六一前夕,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另类”执行,最终以爱化解了这些怨偶们多年的积怨,保障了孩子们的权益。
母亲争到儿子抚养权
父亲“藏”起儿子不交
何某和丈夫李某离婚闹了两年多,为争夺儿子的抚养权,两人两上法庭,经过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孩子判由母亲何某携带抚养。一看儿子最终判给前妻,李某很不乐意,他拒绝交抚养权,并把儿子“藏”得很紧。何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并未简单地立即开展强制执行,而是跟何某多番沟通,仔细了解李某的性格特点、行为习惯、思想动向等。经过预判,执行法官决定从何某儿子读书的幼儿园入手,并告诉何某,不要只看重法院的强制执行力而忽视了母爱的力量。
5月30日,在确认李某签收执行通知书后,执行法官一行3人来到何某儿子就读的七塘镇某幼儿园。得知法官和前妻来到幼儿园,李某很快也赶到幼儿园。当他看见何某隔着铁门安抚儿子的后脑勺,不停的帮儿子擦拭眼泪,也看到儿子想投入母亲怀里期待的眼神……李某最终迟疑了。在场的人也都没有再说更多的话,最终,李某告诉园长,以后就由儿子的母亲来接送孩子。在和儿子简单交流后,李某离开了幼儿园。何某紧紧牵着儿子的手,一起放学回家。
母亲不给父亲探视儿子
父亲“赖着”抚养费不给
今年的“六一”,6岁的小乐(化名)总算回爸爸家,和爷爷、奶奶一起过个了节,他已经有一两年没见过爷爷、奶奶了。
小乐的爸爸妈妈早在2013年就离婚了。当时小乐的妈妈和爸爸在法院达成协议,离婚后,小乐由妈妈刘某携带抚养,爸爸李某支付抚养费。刚开始,李某还准时支付抚养费,但逐渐开始拖欠分担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几次追讨未果后,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主动约谈了李某,通过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李某是个体户,有履行能力。为何李某对自己孩子的抚养费当起“老赖”?经了解,原来刘某因记恨李某一直不愿意给自己探视孩子,导致父子难得一见。李某也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但效果并不理想。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和引导下,双方当场达成一份长达2000字的“超级”执行和解协议,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孩子探视的具体细节一一作出约定。协议中,双方还共同承诺:无论何时何地,绝对不在孩子面前谈论另一方的缺点、不足、离婚原因,绝对不在孩子面前攻击另一方及其家属等。
协议签订后,李某当场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等,小乐也得到妈妈的同意,能够跟爸爸回家,和爷爷、奶奶、姑姑一起过儿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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