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十年:可降解塑料成本有待降低 执法成本高处罚力度低

人民日报 2018-06-02 08:48 大字

人民日报6月2日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表示,正研究制定防治塑料垃圾污染政策文件,限制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对不同生产、生活、消费等情形中使用的塑料制品,分领域分品类提出措施,并收到近千条公众意见建议。

限制塑料制品,尤其是生活中最常用到的塑料袋,如何推广替代品?消费时如何减少塑料袋使用?规范管理怎样进一步跟上?记者进行了调查。

可降解塑料难进集贸市场,小作坊暗地里生产不合格制品

治理源头,降低可降解塑料成本

2015年,吉林率先禁塑: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禁塑之后,用什么替代?

在长春开发区良辰工业园区,记者最近来到必可成生物材料公司厂房,工人正忙着安装调试吹膜机、制袋机等。“禁塑令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销售总监高巍说。

吉林对可降解塑料制品制定了具体标准。针对本地标准,公司的生产技术越来越成熟,产品质量逐步提高,生产的薄膜袋、一次性餐盒等产品在堆肥环境下,18个月可全部降解。

吉林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禁塑令等政策吸引下,吉林可降解塑料制品产业集群、集聚初步形成。目前,全省具备生产条件并在省发改委报备生产能力信息的企业有35户,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达6万吨。可降解产品市场价格明显下降,由2015年初的3万元/吨,降到目前的2.2万—2.5万元/吨。

高巍说:“市场虽大,但塑料袋用量较高的主要是集贸市场,可降解塑料袋成本相对高,难以进入。在这些地方,传统PE塑料袋依然很多,还出现假冒可降解塑料袋的现象。”

目前,源头治理存在难点。“吉林不可降解塑料袋主要来源是外埠,每天大量产品进入我省。由于缺少罚没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堵住域外不可降解产品流入是一大难题。”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广西南宁工商部门市场规范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说,限塑令虽然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但缺少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塑料袋生产的具体措施,部分小作坊投机钻营,暗地里继续生产,集贸市场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流动小商贩仍频繁活动,“建议加快低成本替代品的研制”。

吉林将加快推动中粮生物等上游原料项目建设进度,届时可降解制品生产成本可进一步降低。高巍说:“希望通过法律规范市场,让可降解塑料生产有更广阔市场,这是我们企业坚持的信心所在。”

老年人多自带布袋,年轻人购物较随性

改变习惯,在全社会增强环保意识

调查中发现,消费者对塑料袋等塑料制品的消费态度差异较大。“限塑有利于环保,我很支持。去超市带个布袋子,或者以前用过的塑料袋,不是什么麻烦事。去市场买菜,我也会准备袋子。”在南宁华润万家超市东葛店,一名老年顾客说。

超市客服副总经理张顶新说:“老年人购物、家庭式购物都有明确目的,也都知道塑料袋要收费,因此会自带布袋、背包或以前的塑料袋重复使用。年轻人往往是闲逛超市,买的东西没法装,为了方便携带才购买塑料袋。”

在超市收银台,也有布袋出售,原价5.9元,现在打折3.9元,但卖得不多。问其原因,张顶新说,一是价格比塑料袋高,二是一些年轻人觉得“拿着不漂亮”。

在集贸市场,顾客随意取用塑料袋的现象更突出。在南宁某农贸市场,一位正在买菜的顾客说:“我买菜都会要袋子,提回家后,薄的一般都扔掉,有时也当垃圾袋用。我也能看出有的袋子明显不合格,关键是也没有更方便又便宜的替代品。”

南宁一家糕点店里,塑料袋上印着“建议零售价0.15元/个”,但在顾客买糕点时,塑料袋免费取用。谈及对塑料垃圾污染的认识和建议,几位正在付款的年轻人说:“有的塑料袋不能降解,造成白色污染。”“塑料袋方便,但要限制不合格塑料袋的生产和使用。”

长春欧亚春城超市副总经理李建鑫认为,顾客的消费习惯需要“强制”改变,在免费提供塑料袋的集贸市场,市民自然会随性购物。

长春工商部门市场处处长张庆文说:“老百姓环保意识不够、没有形成社会共识等原因,也给禁塑监管带来了困难。”吉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保持禁塑宣传强度广度,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执法成本高而处罚力度低,取证定责难度大

加强监管,建议出台政策法规明确责任

10年前的限塑令要求,有关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

2008年以来,上海市质检部门对本市生产企业开展限塑专项执法检查,查处相关案件9件,罚没款金额5.4万元;开展塑料购物袋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查293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73.7%。去年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30批次中8批次不合格。

去年,长春市工商部门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4万多户,行政约谈200余次,对230多个不合格批次立案处罚,收缴罚没款3.5万元;南宁市工商部门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工作,责令经营户整改132户次,收缴不合格塑料袋3万多个。

在监管中,各地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首先,执法成本较高,处罚力度偏低。吉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本地禁塑令对个人处罚的最高额度为200元,而抽检费用为每批次600元,处罚力度远低于违法收益及工商部门的执法成本,不足以震慑违规行为。

“明知不合格的塑料袋,但也必须进行法定检测出具报告才能构成证据认定责任。检测一次袋子拉力、厚度的成本就要300多元,而在卖塑料袋的批发摊上,一个袋子才几分钱,一种规格的袋子总共也就价值几十块钱。收缴不合格塑料袋后,运输、销毁也需要成本。”南宁市工商部门市场规范管理科有关负责人深有同感。

其次,取证存在难度,特别是在集贸市场摊位监管中较明显。例如,限塑令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但对于以口头交易方式为主的市场摊主,较难取证以证明摊主未收塑料袋费用。”

又如,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违反限塑令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难以认定集贸市场经营方的责任,不合格的塑料袋不是集贸市场生产的,也没有直接参与销售。更多时候是要求市场协助我们,督促摆摊商贩执行限塑令。”南宁市工商部门市场规范管理科有关负责人建议:理顺监管关系,完善配套法规,加大监管力度,清除限塑死角。

吉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建议国家适时出台全国性政策或法规,进一步坚定地方工作信心。 

(原题为《抓源头治理,强监管力度:消费者环保意识有待增强,防治塑料垃圾污染政策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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