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驴上牌有效期7年或10年

当代生活报 2018-05-30 00:00 大字

南宁街头的电动自行车大军

■当代生活报记者冯耀华/文徐天保/图

核心提示

据统计,南宁市市区目前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量已超过200万辆,平均不到2个南宁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堪称全国之最。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管?5月29日,南宁市法制办就《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立法意见,草案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注册登记、消防、电池回收、停放、驾驶行为等方面内容。

上牌有效期有两种选择

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进一步作出了详细规定。

征求意见稿就电动自行车号牌和驾驶证中设计准备了两个方案:1.有效期为7年;2.有效期为10年。

在有效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个月内,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重新申请注册登记的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重新办理注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并公告。

电动自行车被依法拍卖、变卖或者上缴国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并公告。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愿报废其电动自行车的,应当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置,并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注销并公告。

按要求装车速提示音装置

南宁市此次的管理条例中,参照了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如新标准明确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且不得改装等,并要求增加车速提示音,当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达到15公里时要持续发出提示音。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一旦违反规定,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按每辆车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在无非机动车道的路上行驶

限时速15公里或20公里

就时下市民热议的电动自行车的上路车速问题,征求意见稿有两个方案:

方案1: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低于15公里;

方案2: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低于20公里。

在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多少?征求意见稿暂无规定。

另外,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经过时,停车让行;利用人行横道通过路口、路段时,主动避让行人。

戴头盔是否强制待选择

对于是否要佩戴头盔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同样给出了两种方案:

1.规定今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2.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是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在乘坐人乘坐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乘坐人应当正向骑坐,不得有使用伞具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当电动自行车用于载人时,只允许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充电不得影响消防安全

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依法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停放。停放区域有停车方向指示的,应当按停车方向指示停放。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应当配建、增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并提供遮阳、遮雨、充电等配套设施。已经建成或者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作他用。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过程中常见的存在消防隐患、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征求意见稿也作出禁止规定,包括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停放、充电时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使用老化、破损的蓄电池、充电器,不得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充电线路等。

市民可通过3种方式提意见

1.登录南宁政府法制网——“南宁政府法制网·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可对条例草案提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法制办公室法规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邮政编码:530028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k113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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