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老师管教学生的权利
张凯培 日前,一条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审理案件的信息,受到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在去年的某日,该区某学校发生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一名教师在劝解某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时,被该生用雨伞打成脑震荡。尽管在庭审时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但此事依然让不少教师心有余悸——当下还能不能管教学生,敢不敢管以及究竟怎么管,似乎成了学校教育的难题。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类似的称呼与评价,都让无数教师引以为豪。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改革的推进、观念的改变,教师不再敢管教学生成为常态,不少教师坚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传道授业解惑”也因此变得不再完整。
问题的出现究竟缘何产生?或与家长的强势、官员的坚决以及社会的环境有关系。“雨伞打老师”案件中,学生的父亲及代理律师在庭审时,居然辩称老师被打的主要原因是“太靠近小孩”;考虑到社会影响问题,一旦遇到学生与教师冲突,学校往往都会站在学生一边;一些教师缺乏职业道德的案例被舆论片面放大,削弱了教师群体的权威感……
小错就管,才能不犯大错。在理智不足的未成年阶段,如果没有老师的及时管教,学生上课吃瓜子、课堂打牌聊天、“校园欺凌”等乱象可能会愈演愈烈;规矩意识淡薄得不到及时教育,也许将来给学生“教训”会不是老师,而是社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尊重老师管教学生的权利,对于学生成长、对于教学秩序维护来说,都至关重要。
提升教师自身素质非常重要。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冲突事件之所以出现,与教师在纠正学生错误时不讲究方式方法、语言简单粗暴等也有关系。让学生从心底认可老师,从心里认识到错误,教师应当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理服人、以德服人,形成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当然,尊重老师管教学生的权利,并不是提倡恢复严厉的体罚,而是给教师一定的管教权力,给教师适度惩戒的威严,才能让教书和育人真正统一起来。
从一定层面来说,建章立制可以更好保护老师管教的权利。去年2月份,山东青岛在教育惩戒议题上迈出第一步——正式颁布《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并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对于其他地区来说,这或许可以成为改进教师管教学生的一种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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