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法院向举报人发放悬赏金

南宁晚报 2018-05-30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刘邵林)5月29日,良庆区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举行执行悬赏金发放仪式,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广西分公司,在保密状态下向举报人发放悬赏金五千元。

据了解,5月8日,良庆区法院发布2018年首批共8个执行悬赏公告。其中,被执行人廖某月行踪不明,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债权人饲料款771068.84元及利息的义务而被列为悬赏对象。公告发布后仅3日,知情人就通过短信向主办法官举报了被执行人行踪的确切线索。良庆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赶赴百色市某地,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经过法院和保险公司确认,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合法有效,符合领取执行悬赏金的条件,并及时通知举报人到良庆法院领取赏金。

良庆区法院自推行该项执行悬赏保险以来,案件申请人已陆续与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合同8份,并由执行局通过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悬赏公告,同时在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区,以及被执行人可能出没地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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