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贩卖假烟获刑,入狱后他追悔莫及 一封“告白”信 劝君莫违法
南国早报记者 徐庆成 通讯员 金晶
最近,正在监狱服刑的韦某,因为给无证贩卖假烟者写了一封“告白”信,“圈粉”众多烟草经营商家。韦某曾认为“贩卖几条假烟没人知道,也不会被查处,没什么大不了”,不仅自己贩卖假烟,还找来朋友一起干,结果害人害己,后悔莫及。他希望能以自己的经历,告诫那些无证贩卖烟草者:合法经营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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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卖假烟顶多罚点款,哪知进了大牢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却频频购进并贩卖多种品牌假烟牟取暴利。今年29岁的韦某,因此被判刑入狱,已服刑一年多。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之前我认为卖几条假烟不会有人知道,即使查到了,我也不是主要责任人,最多罚点钱而已。结果,我们这些年卖假烟的事情,被查得一清二楚。经过执法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我才知道,无证贩卖烟草是违法行为,要坐牢的。但为时已晚,我毁掉了自己和朋友的前途……”
这封信,没有华丽的语言和修辞,但大实话的“告白”,让很多市民深受触动,尤其是烟草经营者。
韦某在信里叙述了自己“摔跟斗”的经历:2013年,他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在南宁交易场拉客、送货。其间,认识了卖假烟的“老李”。刚开始,他只是零零散散地帮“老李”在南宁市送假烟。后来,“老李”可能觉得韦某人老实、靠得住,每个月给他2500元工钱,让他长期帮送假烟。做了一年左右,在家人的劝说下,韦某不再帮“老李”送货。
2016年3月,“老李”又联系上了韦某,让他继续帮送货。刚开始,韦某拒绝了“老李”。不过,在金钱的诱惑下,韦某没能坚守底线,继续和“老李”一起做假烟生意,还找来身边的一个朋友,一起售卖假烟,最终被抓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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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便利店掩护无证售卖,仍逃不过查处
误入歧途的韦某,只不过是近年来南宁烟草专卖局查处的一个案例。
今年1月份,江南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经侦查大队、工商局,对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一家连锁便利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店主宋某涉嫌非法经营卷烟芙蓉王等32个品种共计42.7条,实物案值7777.5元。经调查,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宋某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便利店掩护,贩卖卷烟谋利,经营金额累计达19.49万元。宋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于案发当日予以立案调查,宋某被拘留。2018年3月2日,经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对宋某执行逮捕,目前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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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击,一批售假者落入法网
南宁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卷烟属于特许经营商品,销售卷烟必须在烟草管理部门取得许可证,否则不得销售。
据介绍,截至4月,今年南宁烟草专卖局共查处涉烟违法案件1144起,其中查处万元以上案件179起(5万元以上69起);查获假非私烟3821.015万支(其中假烟1990.166万支,非烟301.222万支、走私烟1529.627万支);查获烟叶烟丝24.1吨,烟草机械1台;共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案件55起,拘留54人,逮捕22人,判刑3人,有力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烟草市场净化,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今年,南宁烟草专卖局继续整治,聚焦在烟酒店、便利店、土特产店等业态的无证经营行为,严查无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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