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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 车内坐着孕妻幼儿 南宁交警展开全市夜查,当晚查获46起酒驾

南宁晚报 2018-02-08 08: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李斐振)6日晚,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全市统一夜查行动,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545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97起,其中酒后驾驶46起(含醉驾1起),机动车交通违法477起(含大货车174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774起。

当日晚,交警支队组织警力,通过巡逻移动纠违、设岗定点整治、缉查布控精准打击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禁区、闯红灯)和“飙车”、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等重点违法或危险驾驶行为交通秩序夜查统一行动。

21时10分,一辆白色小车从科园立交行驶到科园科德路口时,被在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下进行检查。“请吹一下这里。”交警递上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俗称“检测棒”)对该车驾驶人朱某说。随着吹气结束,交警看到了该“检测棒”产生了反应,因有酒驾嫌疑,该驾驶人被带到交通岗亭进行进一步的酒精检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朱某检测结果为48mg/100ml ,为饮酒后驾驶,被交警依法进行处理。

交警注意到,朱某的车里还坐着一名怀有身孕的女子和一名3岁左右的小女孩。该女子为朱某的妻子,也有驾驶证。“既然喝酒了为什么还要开车,不让妻子开?”交警问朱某。朱某坦言,当晚和妻子、女儿去外面吃饭,自觉喝两杯没有什么事,又担心妻子怀孕开车不方便,所以心怀侥幸之下就选择了自己开车。爱护孕妻自然不错,但是酒驾行为就不对了。交警随后对朱某酒驾行为进行了批评和宣传教育。

据统计,当晚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545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97起,其中酒后驾驶46起(含醉驾1起),机动车交通违法477起(含大货车174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774起。南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随着春节临近,聚会增多,请大家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欢度一个平安、喜庆、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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