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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防忽悠大讲堂”走进忠良村

南宁日报 2018-02-07 08: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玲)2月6日,西乡塘区工商质监局“防忽悠大讲堂”走进忠良村,结合案例给外出打工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消费维权课。工商部门通过开展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普及消费维护知识,指导村民防范春节消费陷阱,受到了村民的广泛好评。

赠品在“三包”范围吗?捆绑螃蟹的绳子能一起称重吗?工商人员的现场提问立即引起忠良村村民的热议。村民黄大姐告诉记者,工商人员在“防忽悠大讲堂”提及的案例,让她了解了不少维权知识。原来,赠品也与购买的商品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对赠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及产品说明书等。在新《条例》实施后,捆绑物不得计入净含量,如果消费者遇到经营者将捆绑螃蟹的绳子与螃蟹一起称重或是将水果连外包装一起称重等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课堂上,工商人员也提醒村民,随着春节临近,外出购物需要防范“免费”促销的消费陷阱。如:免费照相,但底片要花钱买,化妆、服装等也都要另行收费;做免费美容时,被告知免费的只是服务,美容过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则是要收费的。遇到“免费”促销活动时,消费者应仔细询问哪些项目是免费的,哪些项目是收费的,价格分别是多少等,不要盲目参与;如果遇到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强制消费,要及时拨打110报警,以确保人身安全。

外出打工应如何依法维权?面对村民比较关注的问题,工商人员建议,村民外出打工要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入职前先签约。能签订书面合同的不作口头约定;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不签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合同中如出现“工伤责任自负”“试用期内不能结婚”等合同不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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